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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与欧美生乳法规比较

嘉峪检测网        2016-08-05 11:42

2010年《GB 19301-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生乳》发布,该标准出台后即被冠以 “挤奶时相当于苍蝇到处乱飞”、“中国牛奶倒退25年”、“中国生乳标准全球最差”等各种标签。时隔6年,生乳标准被再一次掀起波澜:今年4月份,中国农垦乳业联盟召开《中国农垦生鲜乳生产和质量标准》发布会,会议指出该标准菌落总数与欧盟和美国标准一致,并且按照欧盟标准规定了体细胞数。同期,黑龙江省奶业协会《黑龙江省生乳团体标准》,标准根据蛋白、脂肪、菌落总数、体细胞数对生鲜乳分了特级、一级、二级三个等级,并且提出特级标准已比肩欧美。

 

为什么我国的生乳标准时至今日还被热议,菌落总数和体细胞指标有什么意义,我国和欧美针对这两项的规定到底有什么不同?以下将进行详细分析。

指标解读

菌落总数

菌落总数是指在一定微生物培养条件下每克(或每毫升)检样所生长出来的细菌群落总数。

生乳中菌落总数的多少是评定质量的重要指标,目前被各国广泛采用。它可用来判定产品被细菌污染的程度及卫生质量,以便做出适当的卫生学评价。

造成菌落总数超标的原因很多,挤奶环节控制不严是导致超标的主要原因,如挤奶器具不卫生特别是散户人工挤奶的情况,将会直接导致菌落总数不合格。

 

体细胞数

牛奶体细胞数是指每毫升牛奶中的细胞总数,它是牛奶中的白细胞和脱落上皮细胞的总称。

体细胞数是衡量牛乳房健康状况和原料奶质量的重要指标,它的升高可导致乳制品货架期缩短,风味发生改变。

体细胞数高说明奶牛乳腺感染了微生物病原菌,通过不同的微生物检测或根据体细胞数升高状况诊断是否患有隐性乳房炎,此外,若奶牛患病也会因为系统免疫反应导致体细胞升高。

标准比较

我国标准

我国生乳现行标准GB 19301-2010,标准中对生乳的脂肪、蛋白质等理化指标,及微生物、污染物等指标做了规定,其中菌落总数要求为200万CFU/mL,但是并没有体细胞数的要求。

 

欧盟法规

欧盟拥有完善的乳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在其法规EC 853中对生乳的体细胞和菌落总数做了详细规定。

项目

生牛乳

其他动物的生乳

其他动物的生乳

菌落总数,万CFU/mL

≤10

≤150

≤50

体细胞数,万个/mL

≤40

/

/

欧盟非常注重标准的科学性,基于牛和其他动物如山羊的养殖条件、养殖规模等不同,分别设定了不同的微生物要求,虽然其他动物的生乳限量表面看来更低一些,但是如果用于生产无加热工艺的产品,则要求较高。

欧盟标准科学性的另一点体现在生产和收奶会设定不同限量。对于到达工厂后经过混合的牛乳,该法规指出其指标限量可以是牧场环节的三倍。因此准备生产乳制品的原料乳菌落总数限量为≤30万CFU/mL(如果该牛乳已经经过一定的加工,那么需要低于10万CFU/mL)。

 

美国法规
美国《联邦法规》(CFR)第7卷对原料乳的指标限量、检测方法、不合格整改措施都做了具体规定,其中包括体细胞数和菌落总数。

类别项目

生牛乳

山羊乳

A级原料乳

菌落总数,万CFU/mL

≤50

≤50

≤10(单个样本)

≤30(杀菌前的混合样本)

体细胞数,万个/mL

≤75

≤150

≤75


美国是非常提倡实施安全整改措施的国家,联邦法规中就有明显的体现。如对生乳中菌落总数的要求,法规规定每个奶户每月至少要有1次随机抽样,一旦出现不合格就会被警告,如果4次连续抽检中有两次不合格,那么将会在随后的3至21天再抽一个样品,如果仍然不合格,就需要整改直至获得满意的结果才可以继续对外供应牛乳。

 

 Grade “A” Pasteurized Milk Ordinance

除了CFR的要求,美国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法令《Grade “A” Pasteurized Milk Ordinance》,该标准适用于优级乳制品,标准包含收奶、运输、加工、包装等各环节的规范,可操作性非常强。

标准中指出单个奶户的奶中菌落总数不得超过10万CFU/mL,不同奶户的奶经混合后,在杀菌前不得超过30万CFU/mL;体细胞方面,该法令指出单个奶户的奶中不得超过75万个/mL。

和CFR一样,该标准也规定了不合格的处理措施。联邦政府以及各州会定期检查工厂,一旦发现问题就会临时吊销生产许可证,此后连续3周每周不少于2次取样检查,直至合格才准予恢复正常生产。

 

总结

我国设定的指标限量低于欧美,这与当时的制定背景息息相关。但实际上,由于最近几年政府和企业对生乳质量意识的提高,我国生鲜乳尤其是自有牧场的生乳的质量远高于国家标准规定。很多牧场逐步开始监控体细胞数量,优质牧场平均体细胞数可达10万个/mL以下。同时部分地区也根据当地生乳的质量优势,制定了一些高于国家要求的标准。

 我国在指标设定方面的科学性有待提高,如上面提到的欧美在收奶及加工时设定不同指标限量,而我国目前收奶、贮奶都是一个限量,不利用保护奶农利益,更不利于指导企业实际生产。

 


缺乏对奶农的系统监管,如美国政府机构会长期监控每个奶场的生乳,制定整改措施并监控整改效果,这点值得我国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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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SG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