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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检测网 2015-04-08 21:43
欧盟委员会2014年3月24日公布实施的食品接触塑料材料和制品10/2011号法规,经过近一年的缓冲过渡期后,将于今年3月25日正式实施执行,若不符合欧盟新法规要求,出口欧盟市场的塑料材料和制品将被下架、退货等方式处理。目前,番禺辖区有出口与食品接触塑料制品企业近30家,企业大多为中小型企业,管理水平参差不齐,出口规模不大,产品较为单一,生产产品主要有一次性塑料餐具、酱汁瓶等酒店用品、塑料水壶等,主要出口到美国、澳大利亚、欧盟等国家地区
2014年上半年番禺区出口与食品接触塑料制品1778万美元,其中输往欧盟362万美元。 近年来,欧盟频繁制定并更新食品接触塑料制品的技术法规及标准,出口企业压力不断增加,食品接触材料的安全性必将成为钳制出口企业的又一道“绿色壁垒”。番禺辖区出口企业由于对欧盟法规了解不透彻、产品检测标准使用不当而被欧盟召回的案例也时有发生。
本次新法规是10/2011号法规自2011年取代欧盟塑料指令2002/72/EC实施以来的第二次修订,主要修订内容包括:一是新增2种可用于制造食品接触材料的单体;二是明确了双氰胺单体的特定迁移限量为60mg/kg;三是将原有物质1,3-苯基二甲胺的限制,由单独迁移限制改变为与新增物质间苯二甲基异氰酸酯共同限制,特定迁移总量为0.05mg/kg;四是对限制说明等进行了更新。
有关部门建议相关出口企业:一是认真研究掌握欧盟新规要求。对欧盟法规限定项目和限值保持高度敏感。同时高度关注我国政府及相关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加大检验检测力度,严格审核把关,减少召回风险。加强与欧盟客户的沟通联系,及时通过国外客户了解更多的相关信息。二是高度重视食品接触产品原材料。严把原材料源头、构建以“原辅材料采购-原料台帐管理-注塑环节风险控制-出厂安全卫生把关”为重心的安全卫生保障体系,建立完善关键原辅材料定点采购制度、定期检测验证制度以及原辅料变更报告制度,并对首次使用的原料、新工艺、新配方和新器型等进行试制并进行安全卫生控制项目的检测。三是合理对食品接触材料进行更新换代。逐步淘汰高风险的材料。积极组织检测技术指导和培训,以减少工作的盲目性,提高检测的准确性,规避出口风险。
来源:番禺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