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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监督抽验中复验问题的研究

嘉峪检测网        2018-04-08 18:41

1.医疗器械抽验复验工作现状

    经过座谈调研问卷调查调阅近两年国家监督抽验的数据资料进行统计分析我们比较全面地了解了抽验复验中存在的问题其中最突出的问题是复验结果与原检结果不一致造成大量改判而这一改判往往是不能信服的

 

1.1.  近两年国家监督抽验复验情况

    我们对20132014年国家监督抽验的数据资料进行了统计分析从中发现近两年国家监督抽验的不合格批数是在下降的而申请复验数和复验改判数反而是上升的

     2013年申请方多数向原检机构提出复验申请2014年向原检机构和向属地或原注册检验机构提出复验申请已基本持平复验结果原检机构维持原判的比率要大大高于改判的比率而属地或原注册检验机构改判的比率要大大高于原检改判的比率

 

   申请方向原检机构申请复验的比率在下降原检机构维持原判的比率在下降属地或原注册检验机构维持原判的比率呈陡峭的下降趋势而申请方向属地或原注册检验机构申请复验的比率在上升原检机构改判的比率在上升属地或原注册检验机构改判的比率和合计改判的比率呈较陡的趋势上升

 

     统计分析显示抽验复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是比较严重的下检验结论的不慎重复验改判的轻率甚至任性造成监督检验的严肃性不够问题的指证都向着削弱监督力度的方向发展如果不采取措施加以遏制那么只要有一例复验明显错判而不制止就会像病毒一样传染开来

1.2.  抽验复验调查问卷的情况

    本次调查问卷我们向33家国监抽验承担单位发出了复验情况调查表》,根据回复的调查数据统计分析申请方提出复验申请的理由中12.7%认为标准理解不一致3.2%认为标准缺陷有歧义65.1%怀疑检验机构的检验能力7.9%认为样品有问题11.1%是其他因素造成检验机构改判的原因11.9%是标准理解不一致4.8%是标准缺陷有歧义4.8%是检验能力问题9.5%是样品问题69%是其他因素造成

 

    我们将申请复验理由与检验机构改判原因进行对比发现申请方复验的理由主要是怀疑检验机构的检验能力导致错判检验机构改判的原因主要是受其他因素的影响

    对此我们作了进一步的分析65.1%的申请方因怀疑检验能力而提出的复验申请中改判的仅占26.8%而在这26.8%的改判数中检验机构因其他因素影响改判的占54.5%从中我们看出即使是因申请方怀疑检验能力而提出的复验改判主要还是因为其他因素的影响对国监复验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何建议的问题反映较集中的一是对最终结论的认定问题占意见的50%二是对复验单位的选择问题占意见的28.6%三是复验的中立公正问题占意见的21.4%

     对最终结论的认定问题认为将复验结论作为最终结论不太合理许多改判值得商榷原检机构无复议权利原检结论被推翻使原检机构很被动各检验机构能力的参差不齐使复验结果作为最终结论的权威性不够对复验单位的选择问题认为申请方自行选择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复验其对抽验方案标准不是最了解判定的尺度就会不一致当复验结论与原检结论不一致时没有协调组织专家进行评议对比找出不一致的原因确定最终结论轻易采信复验结论对外发布结果对复验的中立公正问题认为复验由当事方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既不公正也不恰当而由属地检验单位复验难于回避地方保护之嫌由原注册检验机构复验则因利益的勾连或因与原注册检验结果不一致而给出产品合格的结论

 

1.3.  座谈调研意见汇总

    题组就医疗器械复验问题召集专业技委会秘书长抽验方案制定人员国监抽验工作管理人员相关检测人员等召开了两次座谈调研会针对抽验中的复验问题与会人员都认为复验改判是当前最主要的问题且呈迅速扩大的趋势因为改判的大量增加申请复验的家数也迅速上升原先复验申请方一般都选择与原检机构理论现在更愿意到属地检验机构原注册检验机构复验因为改判的概率更高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抽查检验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抽验管理规定》)规定了申请方可以自行选择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复验且复验结论是最终结论国家医疗器械抽查检验工作程序》(以下简称工作程序》)对此规定如何操作又没有明确细化使抽验复验留下了漏洞如果复验机构因为技术的原因不能权威信服地给出准确的最终结论或者因为非技术的原因不能中立公正地给出准确的最终结论那么复验仲裁就不是公道的维护者而是公道的破坏者我们也碰到过有些复验明显是错判因为复验是最终结论只要不会产生安全隐患我们也只能沉默这些问题如果不加以解决长此以往系统内检验机构的公信力就会逐渐丧失国家监督检验的公正性权威性就会大打折扣监督抽验就会流于形式

 

2.抽验复验改判问题的分析讨论

    首先应肯定近两年来国监抽验复验工作的总体情况是不错的大部分复验是秉持中立公正立场严肃对待的复验改判各有各的原因既有技术性的也有非技术性的技术性原因应用技术来解决非技术性的原因应靠制度来保证经分析我们例举出以下原因

 

2.1.  标准理解不一致导致得出的结论不一致

    主要是对国行标条款释义和测试方法的理解不一致标准文本的表述一般都是高度精炼的其背后需要大量基础学科和专业学科知识的支撑同一条文可能因为知识背景和专业经历的不同不能深刻理解条文要旨和用意而错判

   建议措施一是对标准的解释要统一口径避免一标各表自说自话”。标准的解释权只能是标准归口的专业技术委员会秘书处二是标准归口的专业技术委员会要加强标准的宣贯培训尽力使标准的使用者统一理解统一方法统一尺度减少自行解读裁量三是标准化管理相关部门网页要建立专业技术委员会专栏就标准执行中产生的问题开展讨论交流加深理解共同提高

 

2.2.  标准缺陷有歧义,不同的解释导致不同的结果

    主要是产品注册标准没有正确采标或采用不适宜的标准达不到要求或采用错误的项目要求或降低要求采标或条文表述词不达意要求和方法不匹配等按不同的依据检验机构即可这么判也可那么判导致不同的结果

    建议措施专业技术委员会要加强标准的体系建设为国监抽验提供充分的技术支持至少对同种类产品应制定通用要求的行业标准抽验方案应尽量以国行标作为判定依据如以注册标准作为判定依据应尊重企业注册标准规定明确当发生歧义时该如何判定比如有相应国行标的按国行标相应条款要求复验没有相应国行标的由产品类别归属的专业技术委员会作出书面解释意见后按此意见复验

 

2.3.  检验机构的检验能力不足,不能得出正确结果

    检验机构的大扩容使部分机构仓促上阵虽然获得了检验资质但并不代表真正具备了检验能力检验能力是人环诸多环节的综合体现无论哪个环节不足都会造成检验能力不足导致不能得出正确结果

     建议措施实验室认可评审不能走过场要加强对实验室的能力验证鉴于目前的客观现状国监抽验的牵头单位在抽验方案实施前要组织承担单位一起对方案涉及的标准检验项目测试方法判定尺度等展开研讨对方案的疑点要点进行讲解演示使各相关方的检验水平达到方案要求对一些影响因素多结果离散大的检验项目要编写详细的检验大纲来保证检验能力的一致性

 

2.4.  样品问题导致得出不同的结果

   样品是影响检验结果的重要因素之一样品的前处理包括安装调试影响检验结果样品运输储存保管不当损坏变质造成不能复验影响最终结论的判定同批样品不均匀会引起原检和复验结果不同而原检和复验用的样品如果不是同批次的则直接导致复验结论错判

建议措施样品问题比较复杂我们只能给出一些原则性的意见

因样品前处理包括安装调试不当引起复验的可以认为原检机构能力不足复验结论为最终结论如果样品包装运输不当会影响样品状态的复验样品运输由申请方在规定期限内包装托运到样损坏变质说明不符合包装运输要求申请方担责复验维持原判

复验样品在检验机构储存保管不当损坏变质检验机构担责对抽验不作结论对检验机构作为责任事故追责

样品不均匀引起原检和复验结果不一致的方案应规定该项目的复验应用原样检验不能用原样检验的不能复验复验用的样品和原检样品不是同批次的不能复验

 

2.5. 其他因素干扰造成难以得出正确结论

    其他因素一般都是非技术性因素我们认为首先应该是文件规定的原因,《抽验管理规定的使然,《工作程序规定的疏漏给其他因素的干扰留了一条缝其次是医疗器械属地化监管的职责所在地方产业发展需要检验机构注册检验的利益勾连尤其是与重要客户的紧密联系当原检结论与注册检验结论不一致时复验承受的压力等等诸多因素的干扰违心利用规则建议措施目前开展医疗器械抽验复验依据的文件主要是抽验管理规定工作程序》。《抽验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中规定被抽样单位或标示生产企业以下称申请人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检验报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具有相应资质的医疗器械检验机构提出复验申请”。第二十五条中规定复验应当按照监督抽验工作方案进行复验机构出具的复验结论为最终检验结论”。《工作程序对此两条基本是忠实原文表述没有在操作层面作具体展开我们知道司法实践中利益相关方要遵循回避原则仲裁要遵循上级裁定的原则作为具体的执行文件如果在执行中涉及上述问题还是应对规定中的原则性意见加以明确细化对如何操作作出补充规定确保原则性意见的正确贯彻实施

 

3.改进的《工作程序》复验流程

3.1.  复验流程补充的原则

针对工作程序中复验规定的疏漏我们补充了如下4个原则

1回避原则

   申请方可自行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医疗器械检验机构提出复验申请但应回避不得向属地检验机构原注册检验机构提出复验申请不能回避的情况除外提出申请时应提供原注册检验报告复印件

2优先原则

    在遵循回避原则的前提下申请方可自行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医疗器械检验机构提出复验申请可优先向原检机构产品类别归属的专业技术委员会挂靠单位提出复验申请优先向专业技术委员会挂靠单位提出复验申请复验结论为最终结论

(3)仲裁原则

   申请方未采用优先原则提出复验申请的复验不合格时复验结论为最终结论合格时应将检验结果报告中检院由中检院安排专家组现场目击试验目击试验结论为最终结论

(4)考核原则

    检验机构的检验能力应纳入考核系统对检验能力不足的检验机构应有针对性地加强测量审核能力验证对原检复验反映出的检验能力问题应在实验室监督评审时重点审核对违规改判的应取消相应产品监督抽验的检验资格

 

   抽验复验工作受种种因素的影响造成大量改判其中有技术性的也有非技术性的不当改判是显见的问题的发展趋势是严峻的如不加以遏制将造成抽验公信力不足诸多改判造成监管不严肃问题突出已比较严重地损害了监督检验的公正性和权威性应采取措施解决把抽验复验改判率控制在合理可接受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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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AnyTes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