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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AS发布《关于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自查的通知》

嘉峪检测网        2018-09-19 17:51

为了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精神,中央加强了环境保护监督工作,社会及各大媒体对环保问题也尤为关注。近期发生的部分环境污染及污染偷排时间涉及到已通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组织,建议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机构对其认证活动的有效性进行自查。

 

环境管理体系机构自查内容至少包含以下方面:

一、与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有关的各类人员的能力是否充分满足《环境管理体系审核及认证的能力要求》的要求,尤其是审核员的专业能力。

二、对获证客户的审核有效性进行自查特别关注审核组与法律法规符合性相关条款;特别关注审核组是否对组织的污染物排放去向、排放浓度、排放总量等是否满足要求进行了充分审核。

三、授予和保持认证之前是否确保组织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认证档案中是否保留相关证据。

四、对获证组织发生的环境污染事件、环境污染处罚等问题是否及时关注并做出处理。

 

对于自查发现的问题,认证机构应及时采取有效整改措施,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将在后续的评审中对此予以重点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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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AnyTes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