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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检测网 2018-09-29 18:00
9月20日, 欧盟委员会发布2个公告Commission Implementing Regulation (EU) 2018/1260、(EU) 2018/1266宣布,将2021年4月和5月到期的活性物质批准有效期延长2至3年,同时对欧盟农药活性物质清单(EU)No. 540/2011进行了修订。该公告于2018年10月10日正式生效。
从有效期延长的活性物质清单(如下表所示)来看,29种活性物质中,有3种是候选替代物质。这些物质都属于欧盟再评审计划AIR 4 Programme(批准有效期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中物质,并且被分为非优先评估的物质,划归到第4组别。其他三组的情况如下:第一组是有效期在2019年4月30日之前的物质、第二组是低风险活性物质、第三组是不满足欧盟活性物质批准条件的物质,原批准有效期不变。
有效期延长的29种活性物质相关信息见下表:
来源:华测瑞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