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检测资讯 > 法规标准
嘉峪检测网 2018-12-19 17:00
2018年12月18日,欧盟发布法规(EU)2018/2005,修订REACH附录17第51条邻苯二甲酸酯相关限制条款。
根据该修订法规,第51条限制邻苯由原三项(DEHP、DBP、BBP)新增为四项(DEHP、DBP、BBP、DIBP),且限制范围由原玩具及儿童护理产品扩大到其他所有产品的塑化材料中,电子电器、食品接触材料等已属特定法规管控的产品不在其管控范围。
该修订条款将于2020年7月7日生效。详见以下修订前后的邻苯限制条款对比:
Entry 51-修订前
限制物质
DEHP、DBP、BBP
限制范围
-玩具及儿童护理产品中的塑化材料
限值
DEHP、DBP、BBP单个及其总和<0.1%(w/w)
定义
-儿童护理产品指任何旨在促进儿童睡眠、放松、卫生、喂养或吮吸的产品
豁免
无
Entry 51-修订后 |
|
限制物质 |
DEHP、DBP、BBP、DIBP |
限制范围 |
-塑化材料(包括玩具及儿童用品) |
限值 |
DEHP、DBP、BBP、DIBP单个及其总和<0.1%(w/w) |
定义 |
1)塑化材料指以下均质材料: -PVC、PVDC、PVA、聚氨酯; -除硅橡胶、天然乳胶涂料/层外的其他任何聚合物(包括发泡材料和橡胶); -表面涂层,防滑涂层,饰面,贴花,印刷设计; -粘合剂,密封剂,油漆,油墨 2)长期接触皮肤是指每天持续接触时间超过10分钟或者每天间歇接触时间超过30分钟; 3)儿童护理产品指任何旨在促进儿童睡眠、放松、卫生、喂养或吮吸的产品。 |
豁免 |
(a) 专业用于工业或农业用途,或用于户外的物品,前提是其不与人体黏膜接触或皮肤长期接触; (b) 在指令2007/46/EC范围内的飞机或机动车辆,且在2024年1月7日前投放市场的产品; (c) 供实验室使用的测量设备及其部件; (d) 在法规EC 1935/2004及EU 10/2011范围内的食品接触材料; (e) 在指令90/385/EEC、93/42/EEC或98/79/EC管控范围内的医疗器械及其部件; (f) 在指令2011/65/EU管控范围内的电子电器产品; (g) 在法规EC 726/2004、指令2001/82/EC或2001/83/EC范围内的药品直接包装材料 |
该修订条款将影响包括玩具、轻工杂货等诸多行业,提醒您及时采取应对措施,以确保产品合规。
来源:ST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