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检测资讯 > 法规标准
嘉峪检测网 2019-02-22 14:56
2018年10月份,ECHA提交了限制物质档案,提议将5种钴的化合物加入REACH 法规限制篇。这些钴的化合物之前已经被加入到SVHC候选物质列表,在CLP法规中被认定为致癌、致生殖毒性和皮肤、呼吸道致敏物。
限制提议
硫酸钴
CAS NO 10124-43-3
EC NO 233-334-2
1)不得制造,投放市场、用作物质本身或在混合物中的浓度等于或大于0.01%(重量),除非:
a)如果REACH第14条要求,注册人有在化学品安全评估中,根据REACH附件I第6.5段进行评估,并使用了参考暴露值0.01μg Co/ m3来证明所有职业暴露钴盐低于该参考水平,和
b)如果REACH法规第37(4)条要求,下游用户已经在他们的下游用户化学安全评估中,根据REACH附件I第6.5段进行评估,并使用了参考暴露值0.01μg Co/ m3来证明所有职业暴露钴盐低于该参考水平,和
c)供应商已提供该物质本身或混合物中物质的质量浓度等于或高于0.01%的接收者使用安全数据表和暴露情景(相关部分),根据REACH中的31条款,包括操作条件和风险管理措施,以控制职业暴露于低于钴盐的参考暴露值0.01μg Co/ m3。 安全数据表应说明暴露值低于第8.1节的控制参数。
d)制造商和下游用户都有实施监测计划以确保所有钴盐的职业暴露低于参考暴露值0.01μg Co/ m3 。
2)上述第1款不适用于第1栏中规定的钴盐用作添加剂法规(EC)NO 1831/2003范围内的用于动物营养的添加剂。
来源:AnyTes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