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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中国药典》中关于非无菌产品微生物限度检查的要点(二)

嘉峪检测网        2020-09-30 16:53

7月2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公告,正式颁布2020年版《中国药典》,新版药典将于今年12月30日起正式实施。新版《中国药典》中对非无菌产品的微生物限度及检查方法等都做出了相关要求,本文对其要点进行了整理,供大家参考。

 

菌种及菌液制备

1、菌种 

(1)试验用菌株的传代次数不得超过5代(从菌种保藏中心获得的干燥菌种为第0代),并采用适宜的菌种保藏技术进行保存,以保证试验菌株的生物学特性。

(2)计数培养基适用性检查和计数方法适用性试验用菌株见表1。

2、菌液制备

(1)按表1规定程序培养各试验菌株。

(2)取金黄色葡球菌、铜绿假单孢菌、枯草芽孢杆菌、白色念珠茵的新鲜培养物,用pH7.0无菌氯化钠蛋白胨缓冲液或0.9%无菌氯化钠溶液制成适宜浓度的菌悬液;取黑曲霉的新鲜培养物加人适量含0.05%(ml/ml)聚山梨酯80的pH7.0无菌氯化钠-蛋白胨缓冲液或含0.05%(ml/ml)聚山梨酯80的0.9%无菌氯化钠液,将孢子洗脱。

(3)采用适宜的方法吸出孢子悬液至无菌试管内,用含0.05%(ml/ml)聚山梨酯80的pH7.0无菌氯化钠蛋白胨缓冲液或含0.05%(ml/ml)聚山梨80的0.9%无氧化钠溶液制成适宜浓度的黑曲霉孢子悬液。

(4)菌液制备后若在室温下放置,应在2小时内使用;若保存在2~8℃,可在24小时内使用。黑曲毒孢子悬液可保存在2~8℃,在验证过的贮存期内使用。

3、阴性对服

为确认试条件是否符合要求,应进行阴性对照试验,阴性对照试验应无菌生长,如阴性对照有菌生长,则应进行偏差调查。

4、培养基适用性检查

(1)微生物计数用的商品化的预制培养基、由脱水培养基或按处方配制的培养基均应进行培养基适用性检查。

(2)按表1规定,接种不大于100cfu的菌液至胰酪大豆胨液体培养基管或胰酪大豆胨琼脂培养基平板或沙氏葡萄糖琼脂培养基平板,置表1规定条件下培养。

(3)每一试验菌株平行制备2管或2个平板;同时,用相应的对照培养基替代被检培养基进行上述试验。

(4)被检固体培养基上的菌落平均数与对照培养基上的菌落平均数的比值应在0.5~2范围内,且菌落形态大小应与对照培养基上的菌落一致;被检液体培养基管与对照培养基管比较,试验菌应生长良好。

表1 试验菌液的制备和使用

新版《中国药典》中关于非无菌产品微生物限度检查的要点(二)

 

新版《中国药典》中关于非无菌产品微生物限度检查的要点(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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