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检测资讯 > 科研开发
嘉峪检测网 2021-01-19 21:12
【导读】高效液相色谱的系统适用性试验通常包括理论塔板数、分离度、灵敏度、拖尾因子和重复性等五个参数。常规检验工作中,应按各品种正文项下要求对色谱系统进行适用性试验,即用规定的对照品溶液或系统适用性试验溶液对色谱系统进行试验,必要时,可对色谱系统进行适当调整,以达到规定的要求。
ICHQ2中关于系统适用性试验的论述为: 许多分析方法的必要组成部分。该试验是把分析设备、电子仪器、实验操作和被分析样品作为一个整体来进行评价。系统适用性试验参数是根据被论证的方法类型,针对某一特定方法而建立的。通常通过耐用性评估,建立一系列系统适用性参数(如分离度试验) ,以确保该分析方法在任何时候使用均有效。
一、系统适用性试验要求
对比各国药典色谱法系统适用性试验要求,内容基本一致,均包括理论板数、分离度、拖尾因子、重复性和灵敏度。具体要求略有差异,《中国药典》色谱法项下系统适用性试验要求更加明确,但目前各论中收载的品种项下的系统适用性要求却是低的。美国药典通则色谱法项下系统适用性要求并不明确,但在其各论中系统适用性要求却是最多最具体的,这一点也体现了中美研究者对系统适用性试验认识和研究深度的差异。
通则0512液相法提到的系统适用性要求:①理论板数。应指明测定物质,一般为待测物质或内标物质的理论板数。②分离度。除另有规定外,待测物质色谱峰与相邻色谱峰之间的分离度应大于1. 5。③灵敏度,定量测定时,信噪比不小于10,定性测定时,信噪比不小于3。系统适用性试验中可以设置灵敏度试验溶液,来评价色谱系统的检测能力。④拖尾因子( T) 。除另有规定外,应在0.95 ~1. 05 之间。⑤重复性。相对标准偏差应不大于2.0%。
二 、 色谱柱的理论塔板数(n)
理论塔板数用于评价色谱柱的分离效能。由于不同物质在同一色谱柱上的色谱行为不同,采用理论塔板数作为衡量柱效能的指标时,应指明测定物质,一般为待测物质或内标物质的理论塔板数。在规定的色谱条件下,注入供试品溶液或各品种项下规定的内标物质溶液,记录色谱图,量出供试品主成分色谱峰或内标物质色谱峰的保留时间tR和峰宽(W)或半高峰宽(Wh/2),按n=16(tR/W)²或n=5.54(tR/Wh/2)2计算色谱柱的理论塔板数。tR、W、Wh/2可用时间或长度计,但应取相同单位。
三 、 分离度(R)
分离度用于评价待测物质与被分离物质之间的分离程度,是衡量色谱系统分离效能的关键指标。可以通过测定待测物质与已知杂质的分离度,也可以通过测定待测物质与某一指标性成分(内标物质或其他难分离物质)的分离度,或将供试品或对照品用适当的方法降解,通过测定待测物质与某一降解产物的分离度,对色谱系统分离效能进行评价与调整。
无论是定性鉴别还是定量测定,均要求待测物质色谱峰与内标物质色谱峰或特定的杂质对照色谱峰及其他色谱峰之间有较好的分离度。除另有规定外,待测物质色谱峰与相邻色谱峰之间的分离度应大于1.5。分离度的计算公式为:
式中,tR2为相邻两色谱峰中后一峰的保留时间;tR1为相邻两色谱峰中前一峰的保留时间;W1、W2及W1,h/2、W2,h/2分别为此相邻两色谱峰的峰宽及半高峰宽。
当对测定结果有异议时,色谱柱的理论塔板数(n)和分离度(R)均以峰宽(W)的计算结果为准。
四 、灵敏度
灵敏度用于评价色谱系统检测微量物质的能力,通常以信噪比(S/N)来表示。通过测定一系列不同浓度的供试品或对照品溶液来测定信噪比。定量测定时,信噪比应不小于10;定性测定时,信噪比应不小于3。系统适用性试验中可以设置灵敏度测试溶液来评价色谱系统的检测能力。
五 、拖尾因子(T)
拖尾因子用于评价色谱峰的对称性。拖尾因子计算公式为:
T=W0.05h/2d1............
式中,W0.05h为5%峰高处的峰宽;d1为峰顶在5%峰高处横坐标平行线的投影点至峰前沿与此平行线交点的距离。
以峰高作定量参数时,除另有规定外,T值应在0.95~1.05之间。以峰面积作定量参数时,一般的峰拖尾或前伸不会影响峰面积积分,但严重拖尾会影响基线和色谱峰起止的判断和峰面积积分的准确性,此时应在品种正文项下对拖尾因子作出规定。
除另有规定外,峰高法定量时T应在0.95~1.05之间。峰面积法测定时,若拖尾严重,将影响峰面积的准确测量。必要时,可依据情况对拖尾因子作出规定。
《中国药典》四部高效液相色谱法(通则0512)中规定了各品种项下规定的色谱条件可在一定范围内调节,但没有规定具体内容。参照国外药典,以下调节范围可选择参考:
a—柱长(-50%到+100%),柱内径(±25%);
b—填料粒径(-50%);
c—流速(±5%);
d—流动相的pH(±0.5pH单位);
e—缓冲盐浓度(相对浓度±30%,绝对浓度±2%);
f—进样体积可减小至可接受的定量精度;
g—柱温(±10℃)。
由于各色谱条件对分离效果具有累积效应,应避免同时调节多项条件。
六 、 重复性
重复性用于评价色谱系统连续进样时响应值的重复性能。采用外标法时,通常取各品种项下的对照品溶液,连续进样5次,除另有规定外,其峰面积测量值的相对标准偏差应不大于2.0%;采用内标法时,通常配制相当于80%、100%和120%的对照品溶液,加入规定量的内标溶液,配成3种不同浓度的溶液,分别至少进样2次,计算平均校正因子,其相对标准偏差应不大于2.0%。
来源:北京药研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