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检测资讯 > 监管召回
嘉峪检测网 2021-04-04 18:51
监管科学作为一门新兴学科,是药品科学监管的重要基础,逐渐受到药品监管部门和医药企业的高度重视。由于该学科在我国处于初步构建和发展阶段,从源头上思考并解决监管科学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迫在眉睫。本文结合我国药品监督管理的现状,剖析了现阶段我国监管科学发展中亟需加强的几个方面,包括重视引入和应用基础学科(如统计学、风险分析和法律学)的理论、强化跨学科人才的培养、制定配套激励政策等,据此提出相应建议及对策。期望本文能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引发更多学者参与并深入研究监管科学,使我国监管科学学科发展迈上新台阶。
As an emerging discipline, regulatory science is an important basis for scientific drug supervision, and is drawing attention from drug regulatory departments and pharmaceutical enterprises. Since regulatory science is in the initial stage of development in China, it is important to think about the problems hindering its development and the solutions. Based on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drug regulation in China, this paper analyzes several aspects that need to be strengthened in the development of regulatory science in China, including attaching great importance to the introduction and application of basic research subjects, such as statistics, risk analysis and legal studies, strengthening the cultivation of interdisciplinary talents, developing incentive policies, etc. Suggestions are then proposed in each area. It is hoped that this article could inspire more scholars to participate in regulatory science research, and bring it to a new level in China.
关键词 Key words
监管科学;药品监管;统计分析;基础研究;交叉学科
regulatory science; drug regulation; statistical analysis; basic research; interdisciplinary subject
监管科学是二十世纪90 年代形成的一门综合性学科,是研究和开发新标准、新方法和新工具,用以评估所监管产品的安全性、有效性以及质量和性能的科学,监管科学涵盖了产品研发和评价,是一门高度交叉、研究范围和应用领域广泛的学科[1]。
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 在2021 年1 月出台了《推动监管科学:监管科学的重点领域》(Advancing Regulatory Science at FDA: Focus Areas of Regulatory Science)[2],该指南对FDA 2021 年监管科学发展中的工作重点和方针作出规划,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细化梳理了监管科学的发展思路,并突出强调了在这一过程中亟需发展的新标准、新方法和新工具。对比我国监管科学的发展,目前药品监管机构、企业和学术界对监管科学的重视程度与日俱增。2019 年4 月30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启动中国药品监管科学行动计划[3],这一计划的目的是“夯实我国药品监管科学基础,助力药品监管科学可持续发展,深入推进监管科学基础理论研究,推进监管科学学科建设,培育监管科学领军人才”。如何实现这一目标并攻克监管难点是药品行业发展必将面对的核心问题。目前我国监管科学研究正如火如荼地开展,各大院校、科研机构均对该学科发展出谋划策,贡献力量。各方均认识到监管科学是一门多领域交叉的尖端学科,其涉及范围之广泛,需要法律、医药、理学、社会学和环境科学等多学科相互融合构建监管科学。
为使监管科学在我国发展持续保持强劲动力,本文从监管科学全局角度出发,从监管科学所需的学科建设、复合型人才需求以及政策/ 措施制定等方面阐述监管科学在我国实施发展过程中应予以重视和加强的问题,并提出作者的思考与建议。期望本文能启发更多监管科学研究者探寻出新思路、新想法,使监管科学在我国的发展迈向一个充满机遇的新时期。
监管科学是多学科、多门类交叉融合的综合性学科。打造具有中国特色并在国内外有影响力的监管科学学科,关键在于要有稳固的底层理论支撑,即核心基础理论的建设问题。目前监管机构和企业在食品、药品、生物制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等检验检测学科领域专业性较强,但在具有广泛需求的基础学科方面,特别是统计学、风险分析、法学、信息学、计算机科学、质量管理工具(过程能力分析)等,仍需进一步加强理论研究和实际应用能力。监管科学是一门综合性学科,需要借助各基础学科的理论支撑,制定出有益于监管实践的最佳决策。因此,应特别重视和加强下列学科理论在药品监管实践中的应用研究。
科研结论的正确可靠,离不开统计学的应用;回答监管科学中提出“如何确定一个结论比另一个好”的问题,同样离不开统计学工具。FDA 认为统计学是专注于监管科学使命和职责功能的核心资源(学科),并一直在创建专门的“监管统计学”学科[4]。从产品的生命周期看,产品研发、产品质量限度范围的科学确定[5]、日常检验中判定边缘产品是否为OOS(超标结果)[6]、国家抽验中的数据多元分析、药品上市后监测中的神经网络系统分析[7-8] 等都离不开统计学的思想。此外,食品药品的流行病学调查和大数据技术应用同样离不开统计学知识[9-10]。目前我国药品行业的统计基础相对薄弱,统计学与药品领域结合的密切程度远远不足,一些技术指南和产品质量限度标准的制定存在统计应用不充分现象(如将产品质量限度定为80%~140%等)。针对以上现象,建议加强统计学的基础教育,并加大对统计学与药品监管应用实践的跨学科协作研究的支持力度。
对医用产品的风险管理指的是对贯穿于产品生产周期中的风险进行评估、控制、沟通及评审的系统过程[11]。风险管理原则已被广泛应用于行政和商业领域,但在医药行业中运用相对有限,还未充分体现出风险管理的独特作用[12]。医用产品制造和使用过程,必然要承担一定程度的风险,主要分为生产商风险和消费者风险两个方面。作为一项基础的资源性内容,掌握风险评估技术[13-14],可更好地对药品质量进行科学决策,从而降低生产商和消费者双方的风险,为药品监管部门提供更强大的应对潜在风险的能力。如运用风险评估理论可评估产品的关键质量控制属性、确定其限度标准、方法的最大变异限度和药物质量警戒等方面。目前在国内药品行业中,风险评估领域缺乏系统的教程和典型的应用案例。部分风险评估方案及报告仍停滞在框架结构水平,没有充分地结合风险评估工具进行深入系统的分析,急需引入系统的教程进行培训和应用。监管科学旨在制定最有利的决策,其基础就是将风险降至最低,获益升至最大,风险评估这一学科恰好可以满足这一需求。因此,建议加强监管科学与风险评估学的紧密结合。
监管科学的主要研究内容是根据公众广泛关注的公共卫生主旨话题, 通过严谨的科学研究和数据支持, 在坚实的方法学(methodology) 形成基础上, 起草和建立相应的法规(regulation)及贯彻法规所需的指导原则(guidance);故法学在监管科学发展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如何将法学理论应用于监管科学,制定完备的规章制度和惩处办法,使假药劣药事件无所遁形,是药品监管的目标与使命。FDA 为解决立法需要并方便组织机构之间就立法问题进行联络沟通,专门成立了法律事务部[15],其目的主要是就各草案、立法提案、政策和相关立法问题进行梳理汇报,将法律这一“武器”应用于药品监管科学领域。2019年8 月发布的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16] 和2019年7 月首次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17] 也说明了法学在我国药品监管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药品作为特殊商品,在生产销售和使用过程中其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倍受关注,在此过程中出现的任何纰漏和疏忽都不容小觑。有效避免药品领域的犯罪、伦理等问题的发生,不仅需要生产企业对药品质量进行把关、监管检验部门对药品安全和有效性进行严格控制,还需要以法学为依托制定处罚和问责制度。
目前法学在国内药学领域学科建设中的作用仍需进一步挖掘,如以“药害”事件等问题为研究导向、剖析并形成适于中国特色的伦理和刑法内容,包括制定合理完善的量刑原则和处罚措施,从而使法规对药品生产企业产生有效的威慑力,使企业的态度从“不敢”到“不能”、再到“不愿意违法”发生转变。法学在监管科学的法规、指南体系建设中同样发挥着重要作用。
监管科学研究中一般涉及大量的数据资料,所解决的是对实验室研究中较少存在或发生的现象进行深刻研究并证实的问题,因此,监管科学更需要精准的术语表达和计算机辅助去区分处理。引入并掌握信息学中的基本理论和数据编码标准等工具[18-20],可有效地解决监管科学研究过程中术语不统一的问题。针对药品领域复杂的数据收集、清洗和处理程序,使用计算机科学可以更有效地提高分析效率。例如,针对上市后药品不良反应等数据,急需建立更符合真实世界数据的专业计算机统计分析工具。
如药物经济学、管理学、环境生态学等,只要符合监管科学主旨,即可将其纳入到监管科学领域,这些学科将成为监管科学学科发展道路上的基石,也必将作为监管科学发展的重要工具。
监管科学是多学科多领域、涵盖范围广的一门新兴学科,推动监管科学发展的人才不仅需要掌握药品专业学科的前沿知识,还需要结合统计学、风险分析、法学、社会学、经济学等多学科融合助力。
跨学科或交叉学科的人才培养是今后各大学和科研院所关注的重点之一。FDA 在监管科学人才培养方面主要是联合大学、企业、科研院所共同打造监管科学与创新卓越中心(Centersof Excellence in Regulatory S cience and Innovation ,CERSIs),共同搭建人才培养平台,通过创新研究和学术交流,推动监管科学的发展。目前已成立的4 家中心包括:马里兰大学(University of Maryland)、加州大学旧金山分校与斯坦福大学联合中心(UCSF-Stanford)、约翰霍普金斯大学(Johns Hopkins University), 和耶鲁大学与梅奥诊所联合中心( Yale-Mayo Clinic)[21]。FDA 与科研机构合作,目的是培育指导人才掌握完备的理论知识并提供跨学科学习的外部条件,打造出有坚实科学知识和技能、具备独立思考能力和创新理念、拥有国际视野的监管科学复合型人才。
我国目前在药品领域的人才短缺,主要表现为缺乏掌握交叉学科理论的人才,如同时具有药学领域知识的统计分析人才、风险管理人才、法学人才等。在监管科学建设中,复合型人才培养是至关重要的一环。
监管科学是一门综合学科,其发展需要多学科相互渗透、形成协同创新的合力。由于监管科学的系统研究过程极具综合性、复杂性,需要不同专业的人才紧密结合,共同攻关,这就需要组建高水平的研究团队。然而,目前构建卓越的研究团队存在人事制度和政策/ 措施方面的诸多制约。现有研究团队模式是吸纳不同领域中的专业人员,这种模式看似优势明显,但因为团队成员学科专业背景不同,对所研究内容的理解掌握不透彻,团队凝聚力不强,故合作处于松散状态,难以形成紧密结合型队伍,从而导致研究效率低下,产出优秀成果不显著。有效的模式应该是根据研究需求,选用跨学科人才组建固定研究组,在相对固定的一段时间中,以当前项目的基础背景为出发点, 形成“1+1 > 2”的新型团队模式,然后有的放矢地将跨学科内容引入监管科学领域,解决目前的综合性难题,最终实现协作共赢的目标。实行后一种模式的关键在于聘用制度和经费的保障。在聘用制度方面,由于部分单位的人事管理制度尚未完善,导致聘用其他领域专业人才的措施仍举步维艰。在聘用人员经费上,可使用国家相应的课题经费,经费问题已大有改观。
除上述问题外,目前跨学科人才储备不足也是一个重要制约因素。解决该问题归根结蒂还是需要通过政策/ 措施去引导和保障,例如建立在职教育学科的学位/ 证书授予制度等。
针对我国目前监管科学发展中存在的上述问题,笔者从技术监管的角度进行思考,认为可从以下途径进一步完善和改进。
第一,加大对监管科学中的基础研究经费投入。我国在药品监管领域的基础研究方面力量还相对薄弱,如在方法的创新和评价(方法学问题)、质量标准制定和过程控制等方面仍需要进一步加强。国家应从顶层规划监管科学发展方向,加大跨学科基础研究经费的投入力度。
第二,改进学科建设。监管学科课程设计应以现实存在的问题为导向,研究药品监管需要的统计学、风险分析、法律、信息与计算机技术等内容,形成理论联系实际的教学案例,运用于教学实践中,使学生在学习中直接掌握解决现实问题的方法。
第三,从促进产学研密切结合入手。利用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优势,结合企业在生产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和监管面临的新挑战,整合资源配置,建立多学科联合创新平台。还可以形成新型合作研究中心,明确协调各专业学科发展、配置和研究规划交叉综合性学科,有效地汲取各学科优势,融合于监管科学研究中。
第四,创建新型学术交流平台。建议科研院所和监管机构能组织开展专业培训班、研讨会和交流论坛等多种形式的跨学科沟通合作平台,将监管科学最新研究成果及时传播,从而促进具有中国特色的监管科学发展。
监管科学研究更需要新型的复合型人才。人才培养是一个复杂的过程,不能简单地把某一机构、高校或企业认定为培养人才的主体。鉴于监管科学的特殊性,真正的监管科学人才培养需要“政产学研”相互配合,综合各方优势。首先,政府部门要鼓励并推动人才培养计划,为人才培养铺平道路;其次,科研机构可以为人才培养提供良好的平台和资源,高校可以提供丰富的学科门类,帮助人才积累巩固基础和专业知识;最后,企业生产实践帮助人才将科研成果加速转化。
第一,建立可行的人才流动政策。研究切实可行的政策和措施,保障人才的按需流动,打破现有部门、实验室间的僵化框架,积极鼓励和支持不同单位、部门、实验室间人员的交流合作,促进交叉研究。
第二,重视成果激励措施建设。例如,加大对制定法规或指导原则的激励力度。再如,可提高科研成果转化的分成或奖励比例。北京市已经就《北京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 草案送审稿)》[22] 进入公开征求意见阶段,文件明确规定了科技成果转化奖励不低于转让净收入的70%。此外,国家财政部也出台了修订后的《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23],提出了一系列为科技成果转化“松绑加力”的突破性政策措施。这些举措有助于提高科研人员的创新动力。
第三,重视政策/ 措施研究的专业团队建设。组建专业的政策/ 措施研究团队,既掌握监管科学发展前沿,又了解当前科研面临的问题,并能以科学为基础制定政策、法规和技术指南,为监管中面临的各种问题提供有效的解决方案。
监管科学的使命和目标是为药品全生命周期科学监管的法规体系建设和决策提供科学支撑。监管科学致力于保障药品全生命周期的安全,并且监管科学应以产品全生命周期和质量监管全链条为出发点,着手全生命周期的顶层设计,落实对每一环节决策的制定方能使监管科学真正服务于药品全生命周期。只有重视全链条所需的基础和专业知识的融会贯通, 方可保证监管的科学性。
监管科学的根本理念是使“生命”能在决策中获益大于风险。正确的决策不仅需考虑法律、政治和价值观,还应集中各学科理论知识,做出最“平衡”的决策。以药学为中心,促进其他学科与药学融合,有利于推动监管科学这一新兴学科在我国蓬勃发展。通过多学科的交叉融合,会产生很多新的知识体系,甚至形成新的学科,如将统计学与监管科学结合所形成的监管统计学,是一门为响应达到监管标准来提供证据的统计学科。目前有关监管统计学的研究逐渐深入,许多文章[24-25]的发表和会议论坛[26] 的举办说明该领域对于监管科学的发展至关重要。监管统计学的形成和有效应用可以减少或消除决策者的困扰,为科学、严谨的决策提供理论支持。
重视监管科学的研究和创新,必须有顶层设计。行业领导层,特别是监管机构领导层应根据新修订《药品管理法》的要求,结合行业发展的重点(如标准品、各种共性技术和理论),分析目前存在的基础研究短板和跨学科交叉联合研究的不足,制定新的激励政策,如加快制定具有广泛影响力的指导原则或标准,并对起草人予以奖励,从而更好地为技术监管人才的跨学科发展提供政策保障。同时,应及早引进和培养短板学科的顶尖人才,以加强技术监管队伍的专业性和先进性!
来源:Inter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