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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检测网 2022-04-13 05:10
1 案例问题
两部件之间爬电距离限值可能小于电气间隙的限值吗?
例如某带电部件到接地部件之间基本绝缘的工作电压220V,微观污染等级2级,I材料组别,查表得到:
爬电距离限值1.3 mm < 电气间隙限值1.5 mm
2 案例分析
根据GB/T16935.1-2008/IEC60664-1《低压系统内设备的绝缘配合 第1部分:原理、要求和试验》标准5.2.2.6条款,原则上如果爬电距离限值“居然”小于电气间隙限值,就可以“简单粗暴”改用数值更大的电气间隙限值作为爬电距离的限值。
同时满足下述条件可以豁免上述原则:
• 两部件之间绝缘能承受脉冲电压;
• 仅在污染等级1和2使用,不在污染等级3使用;
• 考虑海拔修正系数。
3 标准条款
GB/T16935.1-2008/IEC60664-1《低压系统内设备的绝缘配合 第1部分:原理、要求和试验》标准
5.2.2.6爬电距离与电气间隙的关系
爬电距离不能小于相关的电气间隙,因此最小的爬电距离有可能等于要求的电气间隙。然而,除此选定尺寸极限外,空气中的最小电气间隙与容许的最小爬电距离之间并无物理联系。
在爬电距离能够承受相关电气间隙(表F.2)所要求的电压情况下,爬电距离小于表F.2中情况A要求的电气间隙仅能在污染等级1和2的条件下使用。用试验验证爬电距离耐受相关电气间隙的电压时应考虑海拔修正系数(见6.1.2.2)。
最小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的比较见附录E。
附录E(资料性附录)
表F.4中规定的爬电距离和表A.1中电气间隙的比较
PD——污染等级;
MG——材料组别;
PWM——印刷线路材料
图E.1 表F.4中规定的爬电距离和表A.1中电气间隙的比较
来源:质量观研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