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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检测网 2022-04-19 20:15
【问】新《一类目录》中产品描述部分涉及到“不应包含附录所列成分”,应如何明确及规范?
【答】新《一类目录》中产品描述部分涉及到“不应含有发挥药理学、免疫学或者代谢作用的成分。不应包含附录所列成分”时,备案人应根据产品实际情况,做出明确的描述。建议描述为“不含有发挥药理学、免疫学或者代谢作用的成分。不包含第一类医疗器械分类目录附录中所列成分”。
来源:天津器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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