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于2022年12月7日在官方公报OJ正式发布了关于通用充电器的修订指令Directive (EU) 2022/2380,以补充RED指令Directive 2014/53/EU中3.3(a)对通用充电接口的具体实施要求。
该修订指令涵盖智能手机、平板电脑、数码相机、无线耳机、手持游戏机、便携式扬声器、电子书、键盘、鼠标、便携导航及笔记本电脑等,共13类无线设备,未来可能会更新产品类别。
新指令将于2024年12月28日起,在所有欧盟成员国强制实施,其中,对笔记本电脑设备的要求将于2026年12月28日强制实施,在强制日期之后进入欧盟市场的新设备都应满足该指令要求。
新指令主要内容
根据新指令要求,上述13类设备都必须配备符合EN IEC 62680-1-3:2021标准的USB Type-C充电接口,并可使用符合相同标准的充电线缆进行充电,其中支持快充的设备应支持符合EN IEC 62680-1-2:2021的USB PD协议。
消费者和用户可选择购买无捆绑充电器的设备,制造商或销售商应在包装上通过特定标志标明产品是否配备充电器,并说明充电器功率范围要求以及所支持快充协议。
修订RED指令相应的章节,以明确无线产品的制造商、进口商、分销商,在管控通用充电器各阶段的相应责任。
明确说明书、外包装、标签需要体现相应的信息。
1、说明书应包含与无线电设备充电能力和兼容充电设备相关的规范信息;除了说明书中的信息外,当制造商向消费者和其他最终用户提供此类无线电设备时,信息还应显示在标签上;标签应打印在说明书和包装上,或作为标签粘贴在包装上;如没有包装,应将标签粘贴在无线电设备上。
2、有线充电设备的功率要求描述
“The power delivered by the charger must be between min [xx] Watts required by the radio equipment, and max [yy] Watts in order to achieve the maximum charging speed”。
3、设备的充电能力有关的规格描述
“It’s capable of being recharged by means of wired charging at voltages higher than 5 Volts or currents higher than 3 Amperes or powers higher than 15 Watts, including an indication that the radio equipment supports the USB Power Delivery charging protocol by displaying the text “USB PD fast charging” and an indication of any other supported charging protocol by displaying its name in text format”。
指示无线电设备是否包含充电装置的图示,该图标需要等比例缩放,且a≥7mm。
标签的内容和格式
字母“XX”应替换为与无线电设备充电所需的最小功率相对应的数字,该数字确定充电设备为无线电设备充电需要提供的最小功率。
字母“YY”应替换为与无线电设备实现最大充电速度所需的最大功率相对应的数字,该数字决定了充电设备至少需要提供的功率以实现该最大充电速度。
如无线电设备支持该充电通信协议,则应显示缩写“USB PD”(USB电源传输);“USB PD”是一种协议,在不缩短电池寿命的情况下,协商从充电设备到无线电设备的最快电流传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