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分析方法验证线性考察是定量分析的基础和必要条件,定量是基于呈一元一次方程的线性关系进行的,除了需要考察相关系数以确定是否成线性,还必须考察回归方程的截距问题,通常使用两种方法,一种为Y轴截距绝对值与标准(100%)之比法,另一种为剩余标准差标准(100%)之比法,二种方法均能反应截距的大小,对于含量应该不大于2%,对于有关物质和残留溶剂应该不大于25%(建议不大于15%更科学)。
有人对于截距的要求不是很理解,认为只要测量线性的几个点之间相关系数达到要求及成线性了,那在这范围内的检测都应该是准确的,为什么要求截距呢?首先对于主物质的含量,一般是做80%~120%之间的线性,要求截距不大于2%,这是因为含量的回收率标准一般是98%~102%,我们一般检测的时候都用的是单点法,也就是默认线性过原点,截距是0,峰面积与浓度成正比,例如标准品浓度是1mg/ml,峰面积是1000,那峰面积是1000的时候可以得出样品的真实浓度是1.0mg/ml(如图1的测定曲线),但如果真实的线性曲线截距不等于0而是100,标准品浓度是1mg/ml,峰面积是1100,那样品峰面积1100的时候,如果用外标法即单点法计算的时候浓度激素1.1mg/ml了(如图1的真实曲线),但实际上样品的浓度是1.0mg/ml(即用标准曲线法计算所得),误差也就在1%左右,相对应的截距占标准峰面积的1%,因此也就得出截距在2%之内,那误差也就在±2%之间,在含量标准要求范围内,回收率也是合格的,如果截距超过2%,则误差就超过范围了,那在检测样品的时候可能就会出现含量不合格、回收率达不到要求的现象,而实际上含量是合格的。如果截距不符合要求,不说明方法不能定量,只是不能采用常用的一个对照浓度进行测定,需要采用多个浓度的标准曲线法进行。同理对于有关物质和残留溶剂,也是同样的道理。
图1
一般情况下,我们都想要含量的线性的截距在2%范围之内,有关物质和残留溶剂的线性的截距在25%范围之内,那为什么有些方法中的截距会超呢?可能原因有两种:首先是系统误差比较大,基质背景比较高或者仪器有污染导致,这时候可以把线性最低点加入线性中,一般可以把定量限这个点加入线性中,正常情况下可以把截距拉小;另一种可能是浓度太高,高浓度的时候峰面积已经有过载的迹象,这时候需要将样品浓度调小一些。
线性截距的意义及控制方式
以杂质线性截距为例进行说明。
化药杂质控制一般采用外标一点法进行,即默认线性通过原点,需评估线性偏离对测定结果的影响,Y轴截距的绝对值应在标准响应值的25%以内。
为什么是25%?
USP<621>system suitability-271页计算公式是对含量测定范围与系统适用性相关要求进行说明,相关要求不适用于有关物质控制。
但“RSD”与“限度范围要求”的相关性的计算公式,我们可以引申一下,RSD%=KB ꇌn/t90%,n-1,RSD为相对标准偏差,K为常数0.349,B为各论中给出的上限减去100%(引申为含量的范围要求),n为参考溶液重复进样的次数(3 ≤n ≤6),t90%是在n-1自由度90%的概率下的一组t值。
相对标准偏差要求
根据公式,若B为30%(即杂质回收率范围为70%-130%),则进样6次允许的最大RSD为12.7%。假设线性从限度浓度50%做到150%且50%、150%的点相对均值的波动幅度为12.7%,则Y轴截距的绝对值约为100%响应值的25%。如下所示:
案例02:截距在20%-25%之间,回收率范围对应为70%-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