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老师您好:注册人、备案人企业是否需要设定管理者代表职位? 依据2014年第64号公告的第二条“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和《企业落实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一条“受托生产企业(以下简称“生产企业”)”都指的是生产企业。按照《药监综械管〔2022〕21号》的理解注册人应不属于生产企业。 请问:企业以注册人制度申请医疗器械注册人,并且已经设置了质量管理部门,产品的监管由总经理授权质量部质量经理负责,是否仍需要任命管理者代表这个职位?
【答】关于您咨询的问题,经核实回复如下:我局工作人员已于2023年11月6日通过电话回复。《企业落实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四条规定, 生产企业【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简称“生产企业”)】质量安全关键岗位人员一般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管理者代表、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