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了解量块比较仪的状态,以及在两次校准期间校准状态的可信度,减少由于仪器稳定性变化造成的结果偏差,需对量块比较仪进行期间核查,以保证其量值溯源性和可靠性。现就量块比较仪制定如下期间核查方法。
一、被核查对象
被核查对象信息如表1所示。
表1 被核查对象
二、核查标准
核查标准如表2所示。
表2 核查标准
三、核查的环境条件
1.温度:(20±1)℃,每小时温度变化不超过0.5℃。
2.湿度:≤80%RH。
核查前,被核查对象和核查标准在上述环境中放置时间分别不少于12h和2h。
四、核查项目及核查点
1.核查项目
稳定性。
2.核查点
根据位移传感器示值范围,尽量选择接近最大示值范围的点作为核查点。如位移传感器示值范围为±20μm,则选择的核查标准为1mm和1.02mm的量块对子,核查范围为20μm的这个点。
五、核查频次
每3个月,或对量块比较仪的计量性能产生怀疑时。
六、核查程序
1.量块比较仪经校准后,立即用核查标准对其进行核查。将量块比较仪放置在稳固的支座或平台上,放置时间不少于12h。将量块对放置在量块比较仪的工作台上,时间不少于2h。
2.核查前,检查工作台和传感器球面测头等,应没有影响校准工作的划痕、磨损等缺陷。接通电源,预热时间应不少于0.5h。
3.将量块比较仪传感器球面测头与A量块接触,对准量块的中心位置,加载应力,显示50%左右,锁紧臂架,拨动拨叉数次,待数值稳定后置零。取出A量块,放入B量块,拨动拨叉数次,待数值稳定后读取中心长度差值,重复测量3次,计算得到平均中心长度差值作为核查标准的参考值。
4.经过一段时间后或对量块比较仪的计量性能产生怀疑时,用同样的方法再次进行核查,得到平均中心长度差值。
5.此次核查的示值为δ=
七、核查结果判定及处理
1.核查结果判定
若|δ|≤0.03μm,则核查结果符合要求,否则不符合要求。
2.核查结果的处理
(1)若核查结果符合要求,可继续使用;若|δ|=0.03μm,应加大核查频次或采取其他有效措施以规避风险。
(2)若核查结果不符合要求,应立即停止使用;必要时进行重新溯源,对设备的计量性能做进一步的验证;若影响到已出具的报告结果,应采取相应补救措施。
八、期间核查记录表
以量块比较仪位移传感器示值范围为±20μm为例,核查记录如表3所示。
表3 量块比较仪期间核查记录
本文刊发于《中国计量》杂志2022年第11期
作者:广西壮族自治区计量检测研究院 阳明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