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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检测网 2024-07-08 12:53
给药周期是毒理试验设计的核心指标之一。关于给药周期的要求,ICH多个指导原则都有相关描述。
先看下ICH M3重复给药毒性研究部分对于给药周期的要求。首先是支持临床试验的要求。如下表所示,重复给药毒性试验给药周期有上限和下限。下限是,对于临床持续周期≤2周,重复给药毒性试验则至少要持续2周。上限是,对于临床持续周期>6个月,重复给药毒性试验倒不必一定与临床一致,啮齿类动物满足6个月,非啮齿类给够9个月即可。对于2周-6个月之间的情况,与临床周期一致即可。
也有些特殊情况特别说明一下。比如在美国,临床仅单次用药,非临床研究可以采用拓展的单次给药毒理研究设计。对于临床研究持续<14天的情况,非临床给药周期可以与临床保持一致。又如在欧洲,通常6个月非啮齿类毒理研究可以支持临床>6个月。在日本和美国,如果出现以下情况,6个月也可以作为最长非啮齿类给药周期,比如免疫原性或动物不耐受影响更长周期毒理试验的正常开展,或间歇性治疗偏头痛、勃起功能障碍或单纯疱疹这种短期重复暴露的情况,或慢性用药为降低肿瘤复发风险,或用于预期寿命比较短的适应症。
对于支持药物上市的重复给药研究周期,则参考下表要求。
生物制品临床前安全性评价可参考ICH S6。给药途径和方案(如每天给药vs间隔给药)应该反映临床拟定使用或者暴露情况。关于重复给药毒性试验的期限,应根据预期临床暴露的期限和适应症确定。大多数生物制品的动物给药期限为1-3个月。对于计划短期使用(如≤7天)或者治疗急性危及生命疾病的生物制品,2周的重复给药试验可以支持其临床试验以及上市许可。对于拟用于慢性适应症的生物制品,试验期限一般为6个月。
抗肿瘤药物非临床评价参考ICH S9。抗肿瘤药物通常采用的非临床试验给药方案的实例,可应用于小分子药物或生物药物。下表展示了支持早期临床试验的非临床给药方案设计。按照这个表格,如果临床每3-4周给药1次,非临床开展单次给药毒理试验即可支持IND,但也不绝对。以ADC为例,临床多是Q3W给药频率,ICH S9问答中对于这类产品,建议至少给药2次。
另外,关于支持后续临床试验和上市的毒理学研究期限。支持Ⅰ期临床试验的非临床资料和Ⅰ期临床资料通常足以支持进行Ⅱ期临床试验,和支持进入晚期肿瘤患者的二线或一线治疗。为了支持用于晚期肿瘤患者抗肿瘤药物的后续开发,在Ⅲ期试验开始之前应提供符合临床拟定方案的为期3个月的重复给药毒性试验结果。对于拟用于晚期肿瘤患者的大多数药物来说,为期3个月的非临床毒性试验足以支持上市。
案例
先看下ADC类产品。
Kadcyla是由ImmunoGen/Roche公司开发的靶向HER2的ADC产品,通用名Trastuzumab emtansine,出现的比较多的名字是T-DM1。2013年2月22日获批上市,用于HER2阳性乳腺癌的治疗。T-DM1支持首次临床试验的IND采用的猴Q3W*4。当然,按照ICH S9的要求,Q3W*2即可。但考虑到猴重复给药毒理试验是2005年开展的,早于ICH S9,不一致也正常,至少是覆盖ICH要求。支持BLA的动物试验周期也是长于3个月,原因类似,猴Q3W*8重复给药毒理试验是2007年开展的,早于ICH S9颁布时间。不过,这个产品比较有意思的一点是,临床一期选择部分剂量探索了QW给药周期,这个给药频率并没有非临床研究的支持。可能是基于前期临床数据如PK、非临床毒理试验暴露量数据做的决策。
Besponsa是由Pfizer/Celltech公司开发的靶向CD22的ADC产品,通用名Inotuzumab ozogamicin。2017年8月17日获批上市,用于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的治疗。支持Besponsa首次临床试验的大鼠和猴毒理研究均是QW*4,比较中规中矩。但支持BLA的毒理试验选择的QW*26,远超过指导原则要求的3个月。
PADCEV是由Agensys/Seattle Genetics公司开发的靶向Nectin-4的ADC产品,通用名Enfortumab vedotin,毒素为MMAE。2019年12月18日获批上市。这个产品给药频率和周期设计看着就比较舒服,无论给药频率还是持续周期都刚刚好,既没有过度试验,也没有“缺斤少两”。
Trodelvy是一款TROP2靶点的ADC,由吉利德开发,2020年3月获批上市,用于三阴乳腺癌的治疗。这个产品的临床治疗方案是QW*2,每3周1个疗程,如此往复。按照ICH S9,每周1次,连续给药3周,休息1周,QW*3的非临床研究周期的设计即可。Trodelvy临床每周1次,连续2周,休息1周,理论上QW*2或3即可。但该产品设计的动物试验是Q3D*2,即过度暴露毒性。Q3D*2其实没有达到临床的给药周期,感觉不如QW*2设计更稳妥。对于支持BLA的周期,满足指导原则3个月的要求。
Enhertu是由一三共/阿斯利康公司开发的靶向HER2的ADC产品,通用名Trastuzumab deruxtecan,毒素为Dxd。2019年12月20日获批上市。Enhertu的IND和BLA毒理试验给药次数较指南要求貌似多了1次,给药持续周期偏长一点,整体算是与指南要求基本一致。
再看下抗肿瘤抗体。
先以2023年新晋药王PD-1抗体Keytruda为例,非临床重复给药毒理研究开展了食蟹猴QW*5 doses(IND)、食蟹猴Q2W*6个月(BLA)。临床期间探索的给药方案为Q2W或Q3W,最终上市的方案为200mg, Q3W或400mg, Q6W。毒性不大的单抗QW给药频率比较常见,为临床留下充分研究空间。尤其在IND阶段,临床拟用频率还不确定。最终支持BLA的试验,采用的Q2W*6个月设计,是比常规3个月的要求要长的。另一款PD-1抗体Opdivo,支持IND食蟹猴重复给药毒理试验的给药频率和周期与Keytruda类似,也是QW*5。但支持BLA的非临床研究采用的BIW*3个月的设计,给药周期较Keytruda短,给药次数却比Keytruda多一倍。其实,按照QW或Q2W,给药3个月的设计,理论上就足以支持这类产品BLA。
举两个非抗肿瘤抗体的例子。
Aducanumab是一款治疗阿尔茨海默病的单克隆抗体,靶向Aβ蛋白,商品名Aduhelm,2021年获批上市。临床每4周给药1次,每次静脉输注1小时,给药剂量10mg/kg。非临床重复给药毒理试验的相关种属为食蟹猴,关键研究内容包括:食蟹猴 QW*4静脉给药、转基因小鼠QW*13静脉给药、转基因小鼠QW*6个月静脉给药。前两个试验的启动时间差不多,应该是支持IND的研究,最后选择转基因小鼠这一单一种属的6个月毒理试验支持BLA。
Lecanemab也是一款治疗阿尔茨海默病的单克隆抗体,同样靶向Aβ蛋白,商品名Leqembi,2023年获批上市。临床每2周给药1次,每次静脉输注1小时,给药剂量10mg/kg。关键的重复给药毒理试验内容有两个,食蟹猴QW*5次静脉给药毒理研究和食蟹猴QW*40次静脉给药毒理研究,前者支持IND,后者支持BLA。
Aducanumab和Lecanemab两个产品目标适应症相似,Aducanumab的首次临床试验设计的单次给药,21天观察期。Lecanemab的首次临床试验包括单次给药和多次给药,多次给药方案是Q4W*4(最高剂量10mg/kg设计的Q2W*7)。因此,Aducanumab非临床QW*4的给药频率和持续周期理论上可以支持FIH设计。当然,小鼠试验给药周期是3个月,策略更为保险。Lecanemab的非临床QW*5可以支持首次临床试验的Q4W*4,甚至Q2W*7的设计吗?怎么感觉从给药次数和周期都不甚符合呢。支持BLA的试验,前者选择了6个月啮齿类研究,后者则选择了9个月非啮齿类研究,均满足甚至超过非抗肿瘤生物药物的给药上限要求。可能会有人好奇,2期和3期临床周期也很长,似乎没有非临床毒理数据支持。实际上,这两个药物的1个月重复毒理和6个月或9个月更长周期毒理试验启动时间前后就差一年,3期临床之前试验应该已经完成了。
再看两款眼科类药物的例子。
Aflibercept的中文名是阿柏西普,商品名Eylea,2011年获批上市,用于湿性年龄相关黄斑变性、视网膜静脉闭塞后黄斑水肿等疾病治疗。临床拟用方案为Q4W或Q8W,长期用药,玻璃体内注射给药。关键非临床研究包括:食蟹猴13周玻璃体注射给药(Q4W)、食蟹猴8个月玻璃体注射给药(Q4W)、大鼠3个月皮下注射给药、食蟹猴6个月静脉注射给药(QW)、食蟹猴4周皮下注射给药(TIW)、食蟹猴3个月皮下注射给药(BIW)、食蟹猴4周静脉注射给药(QW)、食蟹猴3个月静脉注射给药(QW)。Eylea的临床1期试验既包括健康人静脉给药,又包括年龄相关黄斑变性患者的玻璃体内注射给药。给药周期既有单次给药,也有长期用药。非临床研究中,不太确定为什么开展了两种系统给药方式(SC和IV),理论上一种应该就满足基本要求。从给药周期看,3个月支持IND,8个月支持的BLA。
眼科药物中还有一款明显产品Ranibizumab,即雷珠单抗(Lucentis),上市时间是2006年,比Eylea更早。适应症类似,给药频率Q4W。关键重复给药毒理试验内容包括:食蟹猴3个月玻璃体内注射(Q2W)、食蟹猴9周玻璃体内注射(Q2W*3+Q4W*1)、食蟹猴26周玻璃体内注射(Q2W),分别在1999、2000、2002年启动的试验。与Aflibercept类似,也是3个月支持IND。不过,支持BLA的毒理研究并未开展9个月那么久,仅6个月。当然,也是符合ICH S6对治疗慢性病生物制品的上限要求,且给药频率比临床拟用频率更高。
最后看一个间歇性给药的案例。
Rimegepant是一款CGRP小分子抑制剂,2020年2月获批上市,用于急性偏头痛的治疗或预防,按需用药。非临床关键毒理研究包括六项,分别是大鼠1个月、3个月和6个月,食蟹猴1个月、3个月和9个月重复给药毒理研究,给药频率均是QD。Rimegepant临床1期方案是每天给药1次,连续给药14天。所以,大鼠和食蟹猴1个月毒理试验是比临床1期拟用周期和指导原则要求要长的,足以支持FIH试验。3个月用于支持2期临床。按照美国和日本监管机构要求,间歇性治疗偏头痛,非啮齿类给药6个月即可支持上市,但rimegepant依然开展了9个月的研究。可能与产品后续慢性偏头痛预防等适应症的开发有关,也可能是为了一次性满足更多监管机构的要求。
来源:药理毒理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