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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检测网 2024-10-12 14:37
前言:
业内比较关注的国家标准GB 1499.2-2024《钢筋混凝土用钢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于2024年6月25日发布,2024年9月25日开始正式实施。该标准是GB 1499《钢筋混凝土用钢》的第2部分,GB 1499已经发布了第1部分:热轧光圆钢筋、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和第3部分:钢筋焊接网。
钢筋混凝土结构在桥梁、海洋平台、房屋建筑等现代工程建造中具有极其广泛的应用。混凝土的抗压能力强但抗拉能力弱,而钢筋作为钢筋混凝土建筑构件的骨架,在混凝土中主要承受拉应力,具有非常高的抗拉强度;两者的线膨胀系数相似,因而不会由于环境因素而产生过大的应力;此外钢筋和混凝土之间具有良好的粘结力,两者的组合使用为诸多大型土木工程的实现奠定了基础。
钢筋是钢铁行业的重要产品组成部分,是我国产量最大的单一钢材品种,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3年,我国粗钢年产量10.19亿吨,其中钢筋产量为2.26亿吨,约占全国粗钢年产量的22.1%。钢筋产品不仅量大面广,而且关系到国计民生。钢筋作为钢筋混凝土结构的“筋骨”,对建筑安全、使用寿命、绿色节能等影响巨大。为保障建筑工程的的质量和安全,国际上制定了一系列的钢筋产品标准,对钢筋的材料性能检测进行了详细的定义和要求,涵盖了拉伸试验、弯曲试验和弯曲试验,以及疲劳试验等。我国对钢筋的生产、使用和质量检测的控制标准现行版本为GB/T 1499.2-2024《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标准对钢筋的检验项目作了如下规定:
检验项目
每批钢筋的检验项目、取样数量、取样方法和试验方法应符合表8的规定。
钢筋在钢厂的出厂检验和进入工地时,应按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抽取试样作拉伸、弯曲、反向弯曲、疲劳等力学性能和重量偏差检验,检查数量按出厂或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法确定,检验结果必须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该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
该标准于1979年正式发布,经历了1984年第一次修订,1991年第二次修订,1998年第三次修订,2007年第四次修订,2018年第五次,本次为第六次修订。
新标准的主要变化:
该标准由推荐性国家标准改为强制性国家标准,并代替GB/T 1499.2-2018《钢筋混凝土用钢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与GB/T 1499.2-2018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除了其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更改了重量允许偏差(见表4,2018年版的表4);
更改了疲劳性能的要求(见6.5,2018年版的7.6);
增加了尺寸、表面质量检测时的取样要求(见表8);
更改了重量偏差的测量总重量的精度(见7.4.1,2018年版的8.4.1);
更改了混合批要求(见8.3.2,2018年版的9.3.2);
更改了检验项目和取样数量(见8.3.3,2018年版的9.3.2);
更改了重量偏差项目复验规定(见8.3.5,2018年版的9.3.5);
更改了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的规定(见第9章,2018年版的第10章)。
新标准中涉及力学及工艺性能检测的关注点或解析:
力学性能:
钢筋的下屈服强度ReL、抗拉强度Rm、断后伸长率A、最大力总延伸率Agt等力学性能特征值应符合表6的规定。表6所列各力学性能特征值,其中图片为最大保证值,其他为最小保证值。
(1)钢筋的下屈服强度ReL、抗拉强度Rm、断后伸长率A、最大力总延伸率Agt等力学性能特征值应符合表6的规定。表6所列各力学性能特征值,其中为最大保证值,其他为最小保证值。(原规范:除图片可作为交货检验的最大保证值外,其他力学特征值可作为交货检验的最小保证值。)
(2) 新规范表6底部注释:出厂检验准许采用A,仲裁检验时采用Agt。(原规范:伸长率类型可从A或Agt中选定,但仲裁检验时应采用Agt;因为GB 1499.2本质上是产品标准,它主要还是面向钢筋生产企业的,对需方的钢筋进场验收并未作明确要求,需方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来选择A或Agt)。
(3) 对牌号带“E”的钢筋应进行反向弯曲试验。经反向弯曲试验后,钢筋受弯曲部位表面不应产生裂纹;反向弯曲试验的弯曲压头直径比弯曲试验相应增加1个钢筋公称直径。(删除了“根据需方要求,其他牌号钢筋也可进行反向弯曲试验”;并将“可用反向弯曲试验代替弯曲试验”移到了检验项目的表8出厂检验底部的注释中“准许用反向弯曲检验项目代替弯曲检验项目”。由此可以得出这样的理解,即在钢筋的出厂检验中,带“E”的钢筋只需进行反向弯曲试验,不带“E”的钢筋可以选择进行弯曲试验或者反向弯曲试验;但是在仲裁试验中没有这种替代关系)。
(4) 反向弯曲试验,先正向弯曲90°,把经正向弯曲后的试样在100℃±10℃温度下保温不少于30min,经自然冷却后再反向弯曲20°。两个弯曲角度均应在保持载荷时测量。出厂检验准许在室温下直接进行反向弯曲,仲裁检验应在时效后进行反向弯曲。(原规范:当供方能保证钢筋经人工时效后的反向弯曲性能时,正向弯曲后的试样亦可在室温下直接进行反向弯曲。新规范表述方式变了,但意思没变)。
(5) 每批重量不大于60t时,应按表8要求取样并检验。每批重量大于60t时,每增加40t(或不足40t的余数),应增加1个拉伸试验试样和1个弯曲试验试样,对牌号带“E”的钢筋还应增加1个反向弯曲试验试样。(由于出厂检验时,准许采用反向弯曲试验替代弯曲试验,因此对于牌号带“E”的钢筋,可以只增加1个拉伸试验试样和一个反向弯曲试验试样)。
(6) 新规范更改了疲劳性能的要求,明确了“应用于公路桥涵、铁路桥涵、城市轨道交通地下结构等承受动力循环作用的混凝土结构或构件时,应提供对应牌号、对应规格的疲劳性能检验报告。疲劳性能检验应按照GB/T 28900 进行,在不同根(盘)钢筋切取5支。”(原规范:根据需方要求,可进行疲劳性能试验。疲劳试验的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应按照GB/T 28900的规定。新规范要求在某些情况下应主动提供疲劳性能检验报告。)
钢筋力学性能是衡量钢筋产品质量最重要的指标,钢筋的力学及工艺性能检测要能够准确检测和及时报出试验数据,更好地为钢筋质量的管控提供有效支撑。近年来,随着钢筋生产技术的不断创新和质量方面的有效管控,有力推动了钢筋质量不断提升,相信新标准的正式实施,对促进钢铁行业转型升级意义重大。
来源:理化检验物理分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