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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检测网 2015-09-26 18:50
2015年8月26日,台湾地区“卫生福利部”发布部授食字第1041303098号公告,预告修正“食品中原子尘或放射能污染安全容许量标准”草案,并更名为“食品中原子尘或放射能污染容许量标准”,60天内接收公众意见和建议。
台湾地区现行食品中原子尘或放射能污染安全容许量标准的管制限值为早期因应苏联车诺比核子事故后所定,其后国际间对于辐射污染的风险评估参数及管理原则等均有所调整,故对该标准进行修订,修订要点如下:
1. 修订标准名称为“食品中原子尘或放射能污染容许量标准”
2. 修订“乳及乳制品”及“婴儿食品”中“铯134与铯137之总和”限值。
3. 修订“其他食品”中“碘131”及“铯134与铯137之总和”限值。
4. 新增“饮料及包装水”类别及其“碘131”及“铯134与铯137之总和”限值。
5. 备注说明本标准适用时机及“其他食品”类别中“铯134与铯137之总和”标准的适用范围。
修正草案对照表详见:http://www.xmtbt-sps.gov.cn/download.asp?id=7841
厦门WTO工作站编
2015.8.31
来源:未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