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MP认证待包装中间产品的管理
(1)车间生产的待包装中间产品,放置于中间站或规定区域,贴上待验证或树立黄色待验牌,写明品名、规格、批号、生产日期、数量。
(2)车间及时填写待包装产品请验单,交质管部取样检验。
(3)质管部检验合格后填写检验报告单送车间,待包装产品可进入包装工序。
GMP认证待验产品、不合格产品的管理
(1)包装好的产品,应置于车间的中间站或仓库的待验区。由车间向质管部门填写成品请验单,由质管部门取样进行成品检验,确认合格后,签发成品检验报告单,并经质管部对批记录审核合格后签发成品发放单,车间才能办理入库手续。
(2)检验不合格的产品,由质监部发出检验结论为不符合规定的检验报告单,车间立即将不合格品隔离于规定的存放区内,挂上红色不合格产品标志,并标明品名、规格、批号、数量、生产日期。然后按下列原则处理:
①由车间填写不合格品处理报告单,内容包括:品名、规格、批号、数量、查明不合格的日期、不合格项目及原因,附上不合格品的检验报告单和原因分析报告,分送各有关部门。
②由生产技术部门会同有关方面提出处理意见交质监鄙审核同意后,经厂技术负责人批准后由负责处理部门执行,限期处理,并有详细记录。
③凡属正常生产中剔除不合格产品或中间产品,必须标明品名、规格、批号、严格隔离贮放,按具体情况分别处理。
④必须销毁的不合格产品应由仓库或车间填写销毁单,先经质监部审核,再经厂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按规定销毁并有监销人,最后作记录。经手人、监销人在记录上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