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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检测网 2017-03-24 18:20
背景介绍
A —2016年7月13日后中国产品需送至境外FCC授权实验室进行测试
2014年12月30日,FCC发布了新的法令(FCC14-208),自2015年7月13日起新法令生效,在此之后FCC不再接受新的2.948实验室申请。新法令生效后的1年过渡期内,现有2.948实验室仍可进行检测工作;15个月过渡期后,FCC不再接受2.948实验室的测试报告。
由于中美政府间在无线电设备领域还未签订互认可协议,因此目前我国内资实验室均是通过2.948实验室认可形式获得FCC认证实验室资质。2016年7月13日后,中国大陆地区出口至美国及部分南美、拉美承认FCC证书的国家和地区的无线电发射设备需送至境外的FCC授权实验室进行测试,这会增加国产无线电发射设备出口的时间及经济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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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过渡期延长至2017年7月13日
2016年6月15日,FCC发布文件FCC No. 16-74, 将继续接受non-MRA 2.948-listed实验室出具的认证申请和报告。过渡期延长至2017年7月13日,期间中国实验室和相关制造企业仍可继续在国内实验室进行检测和认证申请。过渡期的延长,也增加了中国实验室获得更多机会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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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进展—FCC开启中国实验室审核,实验室通过审核后可在中国国内检测
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FCC)已于2017年3月23日正式授权A2LA和 NVLAP,可以对未签署实验室认可互认协议(MRA)的国家和地区的测试实验室进行审核,包括中国在内。在FCC新规实施的一年延长期过后,即2017年7月13日开始,通过A2LA审核的中国国内实验室,将可以进行FCC DoC以及FCC Certification的测试,并申请相应证书,无需将样品送至国外实验室。
来源:AnyTes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