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20日,欧盟发布住宅用滚筒式干衣机能效标签法规通报,通报号为G/TBT/N/EEC/386。该法规通报适用于交流电驱动的、燃气式以及嵌入式住宅用滚筒式干衣机。并且,不适用于洗衣-干衣一体机和旋转式干衣机。
一方面,该法规通报规定了干衣机能效标签的具体要求和能效等级,另一方面,法规通报还规定了干衣机相关的其他信息,包括供货商责任、贸易商责任、以市场监测为目的的认证要求以及过渡性条款等,详细内容如下。
(1)能效标签
干衣机的能效标签如图19-图21所示,其中:图19为排气型滚筒式干衣机的能效标签;图20为冷凝式滚筒式干衣机的能效标签图21为燃气式滚筒式干衣机的能效标签。
图19排气型干衣机能效标签 图20冷凝式干衣机能效标签 图21燃气式干衣机能效标签
干衣机的能效标签中包含的信息有:供应商名称或商标、产品型号、能效等级、凝结效率等级、年度耗电量(kWh/年)、干衣机的类型、标准干燥周期的时间、额定容量、噪声值dB(A)等信息。
(2)能效等级
干衣机的能效等级根据能效指数值来确定,其计算和测量方法参照附件Ⅶ的规定进行,干衣机的能效等级如表4所示。干衣机的能效指数越低,其能效等级越高。
表4干衣机能效等级
能效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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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效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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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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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EI<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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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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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EEI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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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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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EEI<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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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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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EEI<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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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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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EEI<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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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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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EEI<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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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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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EI≥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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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凝结效率等级
干衣机的凝结效率等级根据权重凝结效率来确定,其计算和测量方法参照附件Ⅶ的规定进行,干衣机的凝结效率等级如表5所示。干衣机的权重凝结效率越高,其凝结效率等级越高。
表5干衣机凝结效率等级
凝结效率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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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重凝结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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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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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t>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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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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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Ct≤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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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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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Ct≤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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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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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Ct≤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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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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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Ct≤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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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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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Ct≤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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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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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t≤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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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供货商责任
1)供货商应确保为每一台干衣机提供能效标签、产品信息、技术文件和使用说明;
2)供货商应确保某一类型干衣机技术参数的宣传材料中包含其能效等级信息;
3)供货商应确保在体现产品能耗和价格关系的广告中,提供产品的能效等级。
(5)贸易商责任
1)贸易商应确保每一台干衣机在销售时,能效标签在产品的前面或顶部清晰可见;
2)当用户无法看到在售、租赁和租售的干衣机的实物时,贸易商应确保提供产品的技术文件、能效等级以及产品标准信息卡片上提供的所有信息;
3)贸易商应确保在体现产品能耗和价格关系的广告中,提供产品的能效等级;
4)贸易商应确保某一类型干衣机技术参数的宣传材料中包含其能效等级信息。
(6)产品信息卡片
在干衣机的产品标准信息卡片上,应按顺序提供下述信息:供货商名称、商标、干衣机的类型、能效等级、是否是自动干衣机、是否批准授予“生态标签”、标准棉织物程序满负荷和部分负荷的能耗、是否有能源管理系统、标准干燥周期的时间、噪音以及是否为嵌入式等。卡片上的信息可以用与能效标签相同的形式给出,可以是彩色的,也可以是黑白的。
(7)认证要求及验证公差
为证明产品符合本能效标签法规的要求,成员国授权机构须对单一干衣机单元进行测试,当干衣机的权重年度耗电量、权重能耗、权重凝结效率等参数符合表6的规定时,干衣机合格。
表6 测量值与目标值的差
测量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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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量值-额定值)/额定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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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重年度耗电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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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E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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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大于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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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重能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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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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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大于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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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重凝结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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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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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小于-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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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重程序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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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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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大于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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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机和待机模式功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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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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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和Pl大于1W:不大于10%;
Po和P不大于1W:不大于0.1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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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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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机模式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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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l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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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大于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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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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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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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大于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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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上述测量参数中任一项不符合要求时,重新选择3个干衣机单元进行测试,当测量参数平均值符合表3的规定时,干衣机合格,否则,干衣机视为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