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7日,欧盟部长理事会就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的法规草案达成一致。
根据该法规草案,食品标签将强制性标注营养声明,所有在欧盟上市的食品必须标明营养成分的数量、能量值以及推荐摄入量。能量值与营养成分(如脂肪、饱和烃、碳水化合物、蛋白质、盐和糖)可以用每100g或每100ml来表示,也可以用推荐摄入的百分比来表示。
欧盟各部长还同意维持标注原产地的强制性标签,以免误导消费者。原产地标签涉及的食品包括猪肉、羊肉和禽肉等。欧盟各部长建议在法规生效后的三年内进行评估,以决定是否扩大食品进行原产地标注的覆盖范围。
非预包装食品不在草案的范围内,无需标注营养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