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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食品接触器具主要成员国法规

嘉峪检测网        2015-07-23 16:23

欧盟颁布的 EC/1935/2004 框架性法规是目前有关各种食品接触材料的主导性规章,欧盟成员国都有权监督该框架法规。但目前针对17种材料的特定措施,由于欧盟缺乏可适用的材料指南,根据EC/1935/2004 第6 条规定,当各类材料和制品的特定措施还没有制定时,允许维持和采用各成员国的相关规定。因此,产品出口到欧盟时,不仅仅要考虑到EC/1935/2004,还要考虑到出口国的相关法规。如:德国LFGB(LMBG),法国French DGCCRF2004-64,英联邦UK SI 898:2005 和意大利公报(Gazzetta Ufficiale G.U)法律No.283 of 30/04/1962和地方法令21/03/1973(D.M.21/03/73)等。

1、德国

2005 年9 月,德国新食品和饮食用品法LFGB取代旧法LMBG。它又称《食品、烟草制品化妆品和其它日用品管理法》。这是德国食品卫生管理方面最重要的基本法律文件,是其它专项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制定的准则和核心。

法规对德国食品做了总的和基本性的规定(见下图4),所有在德国市场上的食品以及所有与食品有关的日用品都必须符合其上面的基本规定。其中法案中的第30、31 和33 章明确了与食品接触材料安全方面的要求:(1) LFGB section 30,禁止任何日用品含危害人体健康的有毒材料。(2)LFGB section 31,禁止含有危害人体健康或影响到食品气味和味道的物质由材料转移至食品(气味如氨气迁移,外观如颜色迁移,味道如醛类迁移)。(3)LFGB section 33,与食品接触的材质不应有资讯误导或标示不清。

图4  德国食品级接触材料法规框架

2、法国

对于销往法国的食品接触材料或制品除符合欧盟EC/1935/2004 法规要求外,还须符合法国当地的法规要求,包括French DGCCRF(法国竞争、消费和反欺诈总局)2004-64 and French Décretn 92-631。法国法规不单对与食品接触的塑料橡胶制品有特殊要求,对金属产品也有特殊的分类和要求,如:带有机涂层的炊具,除涂层表面需测试外,对作为基材的金属也有相应的要求。

3、其他成员国

针对一些特殊材料,其它欧盟成员国,除应考虑到欧盟框架性法规EC/1935/2004,还有一些成员国的法规需要遵守。例如,英国对本国市场上的陶瓷有相应的法规——BS 6748:1986,而不锈钢材料的应用在欧盟没有通用的成分限制规定,但在意大利有相关的立法要求。意大利有一个食品接触材料的不锈钢等级正式规定。这些等级产品除应符合相关金属材质成分的规定之外,还必须在指定条件下在蒸馏水、橄榄油、乙醇溶液和3%的酸醋溶液中通过腐蚀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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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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