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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地区要求9类食品业者分阶段建立追溯追踪系统

嘉峪检测网        2015-08-28 23:42

20141027,台湾地区“生福利部”发布部授食字第1031302873公告,制定“应建立食品及相关产品追溯追的食品”。

公告事项如下

一、建立食品及相关产品追溯追的食品者如下

() 食用油脂的、加工、配及

() 加工食品的、加工、配及

() 乳品加工食品的、加工、配及

() 品食品的、加工、配及

() 餐盒食品的、加工、

() 食品添加物的、加工、配及

() 基因改造食品原料的

() 应标“基因改造”或“含基因改造”字食品的、加工、配及

() “非基因改造”或“不是基因改造”字食品的、加工、配及

二、有第一食品者的模及施日期如下

() 第一款的、加工、理工,自20141031

() 第一款的理商、公司登或工,自20141031

() 第二款至第五款的、加工、理工,自201525

() 第六款的、加工、配及、第二款至第四款及第七款的理商、公司登或工,自201525

() 第八款至第九款的、加工、配及理工,自201525理商或公司登,自201625

三、一定模以上的食用油脂、加工、配及,其依“食品及其相关产品追溯追管理法”定保存的纪录于原料、半成品或成品进货后三工作天完成上“供信息”至“食品追溯追管理信息(非追不可)”(http://ftracebook.fda.gov.tw),品出日后三工作天完成完整信息的上

() 三千元以上的食用油脂、加工、,自20141031

() 食用油脂的,自20141031

四、符合第三的食用油脂、加工、配及,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营业税使用票者使用,自20141231

 

厦门WTO工作站编

2014.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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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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