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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法规涉及石棉限制要求?

嘉峪检测网        2016-08-04 14:38

石棉因其良好的物理和化学性能在全球范围内曾得到广泛运用。然而,细小的石棉纤维极易被吸入人体内附着并沉积在肺部造成石棉肺、间皮瘤、肺癌等严重肺部疾病。

 

考虑到石棉的健康风险,已有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出台了各项规定,对石棉的生产、使用和处置作出严格限制。近期,新西兰、加拿大修订石棉相关法规,加入到全球禁用石棉的行列中。

 

1、欧盟REACH法规附录17限制列表的第6条规定禁止使用石棉;欧盟各成员国在市场执法中也高度关注高风险产品,自2010年至今已通报数十款含石棉的危险产品,执法机构对危险产品均采取召回、下架、销毁等处理措施;

 

2、2009年6月5日,国际海事组织(IMO)通过了MSC.282(86)决议,要求自2011年1月1日起所有船舶禁止新装含有石棉的材料;

 

3、新加坡自1989年起禁用石棉;日本自2006年起禁用石棉;韩国自2011年起禁用石棉;土耳其自2011年起禁用石棉;加拿大自2016年6月22日起禁止含青石棉的产品;新西兰自2016年10月1日起禁止进口含石棉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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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AnyTes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