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检测资讯 > 法规标准

新冠抗原检测试剂注册 | 产品说明书要求

嘉峪检测网        2022-03-18 23:37

根据国家药监局器审中心2022年3月14日发布的《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试剂注册技术审评要点(试行)》,其产品说明书要求如下:

 

产品说明书格式应满足《体外诊断试剂说明书编写指导原则》的要求。产品说明书的所有内容均应与注册申请人提交的注册申报资料的相关研究结果保持一致。如某些内容引用自参考文献,则应以规范格式对此内容进行标注,并单独列明参考文献的相关信息。

 

产品说明书编写建议参考附件中的模板。

 

1.【预期用途】

 

本产品用于体外定性检测XX样本(根据具体情况描述)中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XX抗原(根据实际情况描述)。

适用人群参照《新冠病毒抗原检测应用方案(试行)》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本产品不能单独用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诊断,阳性结果仅表明样本中可能存在新型冠状病毒特定抗原,应结合核酸检测结果判断感染状态。阴性结果不能排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也不得单独作为作出治疗和疾病管理决定的依据。有相应临床症状的疑似患者抗原检测不管是阳性还是阴性,均应进行进一步的核酸检测。

检测阳性受试者应遵循当地疫情防控政策进行报告和隔离,并寻求相应的医疗帮助;检测阴性受试者应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必要时采用核酸检测进行确认。

产品使用环境应遵循《新冠病毒抗原检测应用方案(试行)》等国家相关规定。

 

2.【检验原理】

 

描述试剂盒的技术原理,可结合图示进行说明。

 

3.【主要组成成分】

 

3.1详细说明试剂盒内各组分的名称、数量、成分、浓度等信息,如含有生物源性物质,应说明其(生物学)来源、活性及其他特性;对于胶体金、荧光免疫层析法等试剂应描述试剂条/卡结构组成。说明不同批号试剂盒中各组分是否可以互换。

3.2试剂盒中不包含但对该项检测必需的组分,应列出相关试剂的生产企业、产品名称以及备案凭证号或注册证号(如有)等信息。

 

4.【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说明试剂盒的效期稳定性、开封稳定性等,应标明具体的储存条件及效期,明确温湿度要求。

 

5.【适用仪器】(如适用)

 

注明所有适用的仪器型号,并提供与仪器有关的重要信息以指导用户操作。酶标仪应明确波长要求。

 

6.【样本要求】

 

说明对样本采集、处理、保存等方面的要求,包括采样要求、采集器的要求、离心条件、运送条件、保存条件及效期、冻融要求、预处理方法等,相关内容应经过前期验证。

 

7.【检验方法】

 

7.1试验环境:检测试剂及样本的复温要求等。

7.2试剂配制方法,试剂开封后使用方法等。

7.3样本稀释的方法。

7.4试验条件:操作步骤、温度、时间、仪器条件等。

7.5质量控制:操作步骤,质控结果的要求(试验有效性的判断),质控结果不符合要求的处理方式。

7.6可采用图示形式显示正确的检验操作方法、程序及注意事项等。特别注意应强调操作温度及湿度条件、读取结果的时间。

7.7特别说明检验操作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8.【阳性判断值】(如适用)

 

明确阳性判断值,简要描述阳性判断值确定的试验方法。

 

9.【检验结果的解释】

 

描述检测结果的判定标准或计算方法,如有灰区判定,应详细说明灰区样本的处理方法。建议可采用图示形式描述结果判读方法(例如胶体金、荧光免疫层析法等试剂)。

 

10.【检验方法的局限性】

 

综合产品的预期用途、临床背景、检测方法及适用范围等信息,对可能出现的局限性进行相关说明。例如:

10.1本试剂盒的检测结果仅供临床参考,对患者的临床诊治应结合其症状/体征、病史、其他实验室检查及治疗反应等情况综合考虑。

10.2有关假阳性结果的可能性分析

如果样本在运输、处理过程中发生交叉污染,则可能导致假阳性结果;

试验过程中使用的耗材、设备等受污染,则可能导致假阳性结果。

10.3有关假阴性结果的可能性分析

不合理的样本采集、转运、储存及处理、样本中病原体含量过低均有可能导致假阴性结果;该病原体的突变可能会导致假阴性结果。

 

11.【产品性能指标】

 

简述以下性能指标:

11.1企业内部参考品符合率。简单介绍各企业参考品的组成、来源以及浓度梯度设置等信息。

11.2最低检测限:简要介绍评价方法、所用病毒株或样本情况以及评价结果。

11.3对包容性的研究情况进行总结。

11.4对精密度的研究情况进行总结。

11.5分析特异性

11.5.1交叉反应:详述交叉反应验证的病原体种类,及有/无交叉反应的浓度水平。

11.5.2干扰物质:说明验证的干扰物质种类及有/无干扰反应的浓度水平。

11.6钩状(HOOK)效应:对高浓度钩状效应的验证情况进行总结。

11.7临床试验:简要介绍试验方法、受试者及样本、试验结果和结论等。

 

12.【注意事项】

 

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2.1有关试剂盒内人源组分(如有)生物安全性的警告。如:试剂盒内对照品(质控品)或其他可能含有人源物质的组分,虽已经通过了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HBs-Ag)、人类免疫缺陷病毒1/2型抗体(HIV1/2-Ab)、丙型肝炎病毒抗体(HCV-Ab)等项目的检测,结果为阴性,但截至目前,没有任何一项检测可以确保绝对安全,故仍应将这些组分作为潜在传染源对待。

12.2有关试验操作、样本保存及处理等其他注意事项。

 

分享到:

来源:Inter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