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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检测网 2022-11-25 19:15
刚刚,国家药监局器审中心正式发布了《一次性使用无菌三棱针产品注册审查指导原则》,全文如下:
一次性使用无菌三棱针产品注册审查指导原则
本指导原则旨在指导注册申请人对一次性使用无菌三棱针产品注册申报资料的准备及撰写,同时也为技术审评部门对注册申报资料的审评提供参考。
本指导原则是对一次性使用无菌三棱针产品注册申报资料的一般要求,注册申请人需依据产品的具体特性确定其中内容是否适用。若不适用,需具体阐述理由及相应的科学依据,并依据产品的具体特性对注册申报资料的内容进行充实和细化。
本指导原则是供注册申请人和技术审评人员的指导性文件,但不包括注册审批所涉及的行政事项,亦不作为法规强制执行,需在遵循相关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前提下使用本指导原则。如果有能够满足相关法规要求的其他方法,也可以采用,但是需要提供详细的研究资料和验证资料。
本指导原则是在现行法规和标准体系以及当前认知水平下制定的,随着法规和标准的不断完善,以及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本指导原则相关内容也将进行适时的调整。
一、适用范围
本指导原则适用于产品分类编码为20中医器械-03中医器具-02三棱针,管理类别为Ⅱ类的产品。主要用于中医针刺放血。该产品无菌提供,仅供一次性使用。可重复使用三棱针、非无菌提供三棱针可参考本指导原则适用部分。
本指导原则不适用于中医治疗中其他针类产品,如针灸针、小针刀或皮肤针等。
二、注册审查要点
(一)监管信息
1.申请表
注册申请人应按照填表要求填写。
2.产品列表
以表格形式列出拟申报产品的型号、规格、结构及组成,以及每个型号规格的标识(如型号的编号,器械唯一标识等)和描述说明(如尺寸、材质等)。
3.既往沟通记录
3.1在产品申报前,如果申请人与监管机构针对申报产品以会议形式进行了沟通,或者申报产品与既往注册申报相关。提交符合《关于公布医疗器械注册申报资料要求和批准证明文件格式的公告》附件5要求的相关文件。
3.2如不适用,应当明确声明申报产品没有既往申报和/或申报前沟通。
4.主文档授权信
如适用,注册申请人应当对主文档引用的情况进行说明。注册申请人应当提交由主文档所有者或其备案代理机构出具的授权申请人引用主文档信息的授权信。授权信中应当包括引用主文档的申请人信息、产品名称、已备案的主文档编号、授权引用的主文档页码/章节信息等内容。
5.其它管理信息
应符合《关于公布医疗器械注册申报资料要求和批准证明文件格式的公告》要求。
(二)综述资料
1.概述
1.1依据国家药监局关于调整《医疗器械分类目录》部分内容的公告,一次性使用无菌三棱针产品分类编码为20中医器械-03中医器具-02三棱针产品,管理类别为Ⅱ类。
1.2产品名称应符合《医疗器械通用名称命名规则》、《中医器械通用名称命名指导原则》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产品名称核心词为三棱针,特征词可以体现产品的使用形式(“一次性使用”)、提供方式(“无菌”),常见命名举例为一次性使用无菌三棱针。
1.3注册单元划分的原则。一次性使用无菌三棱针注册单元原则上以产品的技术原理、结构组成、性能指标和适用范围为划分依据。注册申请人应根据上述原则,按照产品自身特点划分注册单元。
2.产品描述
2.1器械及操作原理描述
2.1.1产品一般由针尖、针体和针柄组成。针柄呈圆柱状,针体至针尖呈三角锥形。无菌提供。(图1)。
图1 三棱针典型结构示意图
说明:
L1=全部长度
L2=针尖长度
D =针体外径
d =针尖最宽处外径
2.1.2申报资料中需明确相关材质、材料牌号/商品名及符合的标准。用于制造三棱针针尖、针体的材料原则上应选择符合GB/T 4240中的规定的06Cr19Ni10 或其他奥氏体不锈钢。
注:上述材质不做强制规定,注册申请人也可选用经过安全、有效性验证的其它材质。针体表面有润滑剂的应明确润滑剂的成分。
2.1.3申报资料中需明确交付状态及灭菌方式,结构示意图和/或产品图示、使用方法及图示(如适用)以及区别于其他同类产品的特征等内容。
2.1.4工作原理。一次性使用无菌三棱针产品主要依靠针尖穿刺力刺破人体皮肤。
2.2型号规格
对同一注册单元中存在多种型号和规格的产品,应明确各型号和各规格之间的所有区别(必要时可附相应图、表进行说明)。
型号:三棱针的型号可按照针体与针柄的结合方式划分,可分为一体成型式和非一体成型式两种。
规格:三棱针的规格可按针体的直径表示。示例:Φ2.6 mm。
2.3包装说明
提供产品组成的包装信息,包括针尖保护材料材质(如适用)、包装规格、外包装材质等情况。并说明其无菌屏障系统的信息。应符合YY 0104《三棱针》中包装规定。
2.4研发历程
应阐述申请注册产品的研发背景和目的。如有参考的同类产品或前代产品,应当提供同类产品或前代产品(如有)的信息,并说明选择其作为研发参考的原因。
2.5与同类和/或前代产品的参考和比较
应列表比较说明申报产品与同类产品和/或前代产品在工作原理、结构组成、制造材料、性能指标、作用方式以及适用范围等方面的异同。
3 适用范围和禁忌证
3.1适用范围
产品的适用范围需与申报产品的性能、功能相符。适用范围的描述需清晰准确,如描述为:适用于中医针刺放血。
3.2预期使用环境及适用人群
注册申请人需根据申报产品的设计特征,进一步说明其具体的适用人群、预期使用环境等信息。
3.3禁忌证
应至少包括:
3.3.1凝血机制障碍的患者禁用。
3.3.2血管瘤部位、不明原因的肿块部位禁刺。
3.3.3材质过敏者禁用。
3.3.4针体表面有润滑剂的,对其成分过敏者禁用(如适用)。
(三)非临床资料
1.产品风险管理资料
一次性使用无菌三棱针的风险管理报告应符合YY/T 0316《医疗器械风险管理对医疗器械的应用》的有关要求,审查要点包括:
1.1是否确定了风险管理的范围、规定和人员职责分工。
1.2产品风险定性定量分析是否准确。
1.3危害分析是否全面。
1.4风险可接受准则,降低风险的措施及采取措施后风险的可接受程度,是否有新的风险产生。
1.5是否确定了风险反馈的规定及信息收集情况。
依据YY/T 0316附录E列举了该产品的主要危害(见表1),注册申请人还应结合产品自身特点确定其他危害。
表1主要危害举例
危害类型 |
可预见的事件序列 |
可能产生的危害 |
|
生物学危害和化学危害 |
生物污染 |
包装破损或使用时操作不规范造成生物污染;灭菌未确认或未按已确认的参数灭菌; |
产品携带致病菌,引起患者身体不适或感染 |
环境污染 |
生产环境污染产品,如外来的粉尘、微生物、其他杂质等 |
引起患者身体不适或感染 |
|
生物相容性 |
采用了不合格原辅材料;生产引入了外来物质 |
产生过敏、刺激或毒性,造成过敏、刺激或毒性反应 |
|
化学危害 |
生产工艺控制不严;不合格原辅材料(化学成分); 原辅材料腐蚀 |
产生刺激或毒性,造成过敏或毒性反应 |
|
操作 危害 |
由不熟练/未经培训的人员使用 |
操作不熟练、操作失误 |
无法保证使用安全性;无法达到满意的效果 |
使用产品时未按照规范程序使用 |
错误操作 |
无法达到满意的效果;引起患者身体不适或感染 |
|
忽视说明书中禁忌证、警示信息等内容 |
患者在使用过程中接触到过敏源 |
造成患者过敏 |
|
信息 危害
|
不正确的标签 |
外部标记不全面、标记不正确或不清楚、不易认导致使用错误、储存错误、产品辨别错误、误用过期产品。 |
无法保证使用安全性;操作失误,无法达到满意的效果;造成患者感染 |
不正确的说明书;说明书上的注意事项、禁忌证不全 |
缺少必要的警告说明;对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很可能再次使用的危害警告不适当,造成重复使用 |
造成作用部位损伤;造成患者感染,无法保证使用安全性 |
|
对医疗器械寿命终止缺少适当的决定 |
没有标识产品有效期 |
超出有效期的产品,或因材料老化产生而导致产品性能不符合要求,无法保证使用安全性 |
|
不适当的产品包装(产品污染和/或变性) |
生产、运输、搬运和储存过程中导致包装破损;包装封口不严密;包装材料选择不适当;使用前未检查产品包装状态 |
产品使用性能无法得到保证;对接触的部位造成刺激、过敏、感染 |
|
未提供处置及废弃信息或提供信息不充分; |
错误的处置方法 |
产品使用完后,未按医疗垃圾处理,造成扎伤及感染的风险。 |
上述风险可通过合理的原材料控制、充分的性能研究以及适当的说明书警示等方式进行有效控制,确保产品剩余风险可接受。
2 产品技术要求及检验报告
2.1产品适用标准情况
一次性使用无菌三棱针应符合YY 0104《三棱针》及YY 0104/XG1《三棱针》行业标准第1号修改单要求,若申报产品结构特征、适用范围、使用方式等与YY 0104《三棱针》标准不一致,申请人应当提出不适用强制性标准的说明,并提供经验证的证明性资料。
2.2产品技术要求
产品技术要求需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应要求。在此基础上,注册申请人需根据产品的特点,制定保证产品安全、有效的技术要求。产品技术要求中试验方法需依据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国际标准制订,或经过验证。
常见的技术指标包括以下几点(不限于此):
2.2.1尺寸;
2.2.2硬度;
2.2.3表面粗糙度;
2.2.4针尖穿刺力;
2.2.5连接牢固度(如适用);
2.2.6耐腐蚀性;
2.2.7无菌;
2.2.8环氧乙烷残留量(如适用);
2.2.9外观;
2.2.10润滑剂(如适用);
2.3产品检验报告
可提交以下任一形式的检验报告:
2.3.1申请人出具的符合《医疗器械注册自检管理规定》自检报告。
2.3.2委托有资质的医疗器械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应说明检验用型号规格的典型性,如所检型号规格部分性能指标不足以覆盖其他型号规格时,应针对差异部分进行符合规定的检验。
如性能指标中硬度的要求,不同针体外径范围对针尖部位硬度要求不同,选择典型性型号时应充分考虑针体外径与硬度的联系,无法覆盖时应对不同针体外径产品的硬度进行符合规定的检验。
如同一注册单元下非一体成型式三棱针与一体成型式三棱针。非一体成型式三棱针结构更复杂,选择典型性型号时应充分考虑结构的差异性,无法覆盖时应对不同型号的产品进行符合规定的检验。
3.研究资料
根据所申报的产品,提供相应的研究资料。
3.1化学和物理性能研究
应当说明产品化学、物理和/或机械性能指标的确定依据,所采用的的标准或方法。
3.2生物学特性研究
生物相容性评价研究资料应当包括:生物相容性评价的依据和方法;产品所用材料的描述与人体接触的性质;实施或豁免生物学试验的理由和论证;对于现有数据或试验结果的评价。
结合产品特性详述各部分关注的内容,例如:
3.2.1生物相容性评价的依据和方法:应参照GB/T 16886.1《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第1部分:风险管理过程中的评价与试验》对成品中与患者直接接触的材料的生物相容性进行评价。
3.2.2产品所用材料的描述及与人体接触的性质:需明确产品所用材料(如针体、针柄、涂层(如适用)等);明确本产品与人体的接触方式、接触时间及接触部位。
3.2.3实施或豁免生物学试验的理由和论证:如用于制造三棱针针尖、针体的材料选择符合YY 0104附录A中所规定的情况(符合GB/T 4240中规定的06Crl9Nil0 或其他奥氏体不锈钢),可豁免进行生物学试验,同时在申报资料中应提供材质证明资料。
当三棱针针尖、针体所用材料发生变化、针体表面增加涂层(如润滑剂)或有迹象表明产品用于人体时发生生物安全性引起的不良反应时,应按照GB/ T 16886.1 的规定增加对材料和最终产品进行的生物学评价。
若经过充分评价认为某些项目不需要开展生物学试验,应提交评价过程和所有可证明产品在某些生物学项目安全性的支持资料。
3.2.4以及对于现有数据或试验结果的评价。
3.3灭菌工艺研究
一次性使用无菌三棱针产品以无菌形式提供。参考GB 18280.1《医疗保健产品灭菌辐射第1部分:医疗器械灭菌过程的开发、确认和常规控制要求》、GB 18279.1《医疗保健产品灭菌环氧乙烷第1部分:医疗器械灭菌过程的开发、确认和常规控制的要求》和GB/T 16886.7《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第7部分:环氧乙烷灭菌残留量》等相应规定,提交产品包装及灭菌方法选择的依据,经过确认并进行常规控制,并应开展以下方面的确认:
3.3.1产品与灭菌过程的适应性:应考察灭菌/灭菌方法等工艺过程对于一次性三棱针产品的影响。
3.3.2包装与灭菌过程的适应性。
3.3.3应明确灭菌工艺(方法和参数)和无菌保证水平(SAL),并提供灭菌确认报告。无菌保证水平(SAL)应达到1×10-6。
3.3.4残留毒性:若灭菌使用的方法容易出现残留,如环氧乙烷灭菌,应当明确残留物信息及采取的处理方法,并提供环氧乙烷解析的研究资料。
3.4稳定性和包装研究
货架有效期验证试验通常可分为加速稳定性试验和实时稳定性试验两类。加速稳定性试验方案设计可参考YY/T 0681.1《无菌医疗器械包装试验方法第1部分:加速老化试验指南》标准进行,其中“室温或环境温度(TRT)”应选择能代表实际产品储存和使用条件的温度,建议注册申请人采用保守值设计。在进行实时老化试验设计时,注册申请人应根据产品的实际运输和储存条件确定适当的温度、湿度、光照等条件。
加速稳定性试验确定的有效期必须通过产品正常储存和使用条件下的实时试验结果进一步验证。如果注册时提交的是加速稳定性验证资料,注册申请人需继续进行实时稳定性试验。当加速稳定性试验结果与其不一致时,以实时稳定性试验结果为准。
货架有效期验证试验需采用与常规生产相同的产品进行。验证项目包括产品自身性能验证和包装系统性能验证两方面。前者需选择与医疗器械产品有效期密切相关的物理、化学检测项目,涉及产品生物相容性可能发生改变的医疗器械,需进行生物学评价。后者包括包装完整性、包装强度和微生物屏障性能等验证项目。其中,包装完整性验证项目可包括在设定的时间间隔点目力检测产品包装(是否污染、破损等)及标签(完整性、粘附牢固度、印刷内容清晰度等)、泄漏试验等;包装强度测试项目包括软性屏障材料密封强度试验、无约束包装抗内压破坏试验和模拟运输试验等。
运输稳定性。应当提供运输稳定性和包装研究资料,证明在生产企业规定的运输条件下,运输过程中的环境条件(例如:震动、振动、温度和湿度的波动)不会对医疗器械的特性和性能,包括完整性和清洁度,造成不利影响。
3.5其他资料
一次性使用无菌三棱针属于免于进行临床评价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申请人应当按照《列入免于进行临床评价医疗器械目录产品对比说明技术指导原则》,从基本原理、结构组成、性能、安全性、适用范围等方面,证明产品的安全有效性。
(四)临床评价资料
一次性使用无菌三棱针列入《免于临床评价医疗器械目录》,申请人无需提交临床评价资料。
若按照《列入免于进行临床评价医疗器械目录产品对比说明技术指导原则》无法证明申报产品安全有效的,应提交临床评价资料。
(五)产品说明书和标签样稿
产品的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应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第6号令《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的规定、YY 0104三棱针和YY/T 0466.1《医疗器械用于医疗器械标签、标记和提供信息的符号第1部分:通用要求》等相关要求,与此同时应注意以下要求:
1.禁忌证: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凝血机制障碍的患者禁用;
血管瘤部位、不明原因的肿块部位禁刺。
材质过敏者禁用。
针体表面有润滑剂的,对其成分过敏者禁用(如适用)。
2.警示信息:本产品应当注明“一次性使用”字样或符号,禁止重复使用,不得多人共用;本产品应当注明操作者应为具有相关资质的专业人员。
3.已灭菌产品应当注明灭菌方式、灭菌包装损坏后的处理方法、“无菌”、“无菌失效年月”、“灭菌日期及灭菌批号”等字样或者符号。
4.注明产品主要原材料,应有对材料过敏者禁止使用的提示。
5.使用前检查包装是否完好,如有破损,严禁使用。
6.产品有效期内才可使用。
7.产品使用后,应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要求处理。
8.使用前应根据病情需要和操作部位选择不同型号的三棱针。
(六)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1.综述
申请人应当承诺已按照相关法规要求建立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随时接受质量管理体系核查。
2.生产制造信息
(1)产品描述信息
器械工作原理和总体生产工艺的简要说明。
(2)一般生产信息
提供生产器械或其部件的所有地址和联络信息。
如适用,应当提供外包生产、重要组件或原材料的生产、关键工艺过程、灭菌等情况的所有重要供应商名称和地址。
3.质量管理体系程序
用于建立和维护质量管理体系的高层级质量管理体系程序,包括质量手册、质量方针、质量目标和文件及记录控制程序。
4.管理职责程序
用于通过阐述质量方针、策划、职责/权限/沟通和管理评审,对建立和维护质量管理体系形成管理保证文件的程序。
5.资源管理程序
用于为实施和维护质量管理体系所形成足够资源(包括人力资源、基础设施和工作环境)供应文件的程序。
6.产品实现程序
高层级的产品实现程序,如说明策划和客户相关过程的程序。
(1)设计和开发程序
用于形成从项目初始至设计转换的整个过程中关于产品设计的系统性和受控的开发过程文件的程序。
(2)采购程序
用于形成符合已制定的质量和/或产品技术参数的采购产品/服务文件的程序。
(3)生产和服务控制程序
用于形成受控条件下生产和服务活动文件的程序,这些程序阐述诸如产品的清洁和污染的控制、安装和服务活动、过程确认、标识和可追溯性等问题。
(4)监视和测量装置控制程序
用于形成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过程中所使用的监视和测量设备已受控并持续符合既定要求文件的程序。
7.质量管理体系的测量、分析和改进程序
用于形成如何监视、测量、分析和改进以确保产品和质量管理体系的符合性,并保持质量管理体系有效性的文件的程序。
8.其他质量体系程序信息
不属于上述内容,但对此次申报较为重要的其他信息。
9.质量管理体系核查文件
根据上述质量管理体系程序,申请人应当形成相关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和记录。应当提交下列资料,在质量管理体系核查时进行检查。
(1)申请人基本情况表。
(2)申请人组织机构图。
(3)生产企业总平面布置图、生产区域分布图。
(4)生产过程有净化要求的,应当提供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环境检测报告(附平面布局图)复印件。
(5)产品生产工艺流程图,应当标明主要控制点与项目及主要原材料、采购件的来源及质量控制方法。
(6)主要生产设备和检验设备(包括进货检验、过程检验、出厂最终检验所需的相关设备;在净化条件下生产的,还应当提供环境监测设备)目录。
(7)质量管理体系自查报告。
(8)如适用,应当提供拟核查产品与既往已通过核查产品在生产条件、生产工艺等方面的对比说明。
三、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Z].
[2]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7号[Z].
[3]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注册申报资料要求和批准证明文件格式:国家药监局关于公布医疗器械注册申报资料要求和批准证明文件格式的公告2021年第121号[Z].
[4]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号[Z].
[5]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规则: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5号[Z].
[6]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通用名称命名规则: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9号[Z].
[7]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医器械通用名称命名指导原则: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医用康复器械通用名称命名指导原则等6项指导原则的通告2021年第48号[Z].
[8]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注册单元划分指导原则:总局关于发布医疗器械注册单元划分指导原则的通告2017年第187号[Z].
[9]YY 0104,三棱针[S].
[10]GB/T 19633.1,最终灭菌医疗器械包装第1部分:材料、无菌屏障系统和包装系统的要求[S].
[11]GB/T 19633.2,最终灭菌医疗器械包装第2部分:成形、密封和装配过程的确认的要求[S].
[12]GB/T 16886.1,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第1部分:风险管理过程中的评价与试验[S].
[13]GB/T 16886.5,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第5部分:体外细胞毒性试验[S].
[14]GB/T 16886.10,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第10部分:刺激与皮肤致敏试验[S].
[15]GB/T4240,不锈钢丝[S].
[16]GB/T 21709.4,针灸技术操作规范第4部分: 三棱针[S].
[17]YY/T 0316,医疗器械风险管理对医疗器械的应用[S].
[18]YY/T 0466.1,医疗器械用于医疗器械标签、标记和提供信息的符号第1部分:通用要求[S].
[19]YY/T 0681.1,无菌医疗器械包装试验方法第1部分:加速老化试验指南[S].
来源:中国器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