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年 1 月 26 日欧盟委员会发布指令 (EU) 2023/171,在附录III中新增1项关于六价铬的豁免条款9(a)-III。
本次更新内容如下:
条款内容
用于空间和水加热的气体吸收式热泵的碳钢密封回路的工作液中,作为防腐剂的六价铬的重量比最高为0.7%
适用范围及有效期
适用于第1类产品(大型家用电器)
有效期:2026年12月31日到期
豁免条款是欧盟RoHS指令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豁免条款到期前,企业或行业组织可以向欧盟委员会申请延长豁免有效期(提前18个月),欧盟委员会应对收到的延期申请进行评估,并决定是否对豁免条款进行延期或修订。豁免条款若无相关方提出延期申请,到期自动失效;有企业或行业组织提出延期申请,在官方评估期内该条款仍然有效;若批准延期,则官方会给出新的有效期;若豁免条款延期申请被驳回或豁免条款被撤销,该条款将自决定之日起12至18个月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