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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地区修订应实施强制检验的寝具品名

嘉峪检测网        2015-09-26 18:51

2015年8月7日,台湾地区“经济部”标准检验局发布经标二字第10420004000号公告,修正“应施检验寝具商品品名”,并自即日生效。

应施检验寝具商品品名修正对照表

修正后品名

修正前品名

寝具(限检验以下商品:(1)床罩组:床单、床罩、枕套(含可供正常睡眠时使用之非造型抱枕套)、被套、床裙、床饰巾、床包等。(2)枕、被胎:被类(包括盖被褥、棉被)、毛巾被、睡袋、枕头(含可供正常睡眠时使用之非造型抱枕)、毯及旅行用毯等。【羽绒(毛)制寝具及客制纺织品除外】)

寝具(限检验以下商品:(1)、床罩组:床单、床罩、枕套(含抱枕套)、被套、床裙、床饰巾、床包等。(2)、枕、被胎:被类(包括盖被褥、棉被)、毛巾被、睡袋、枕头(含抱枕、颈枕等)、毯及旅行用毯等。【羽绒(毛)制寝具及客制纺织品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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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厦门WTO工作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