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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检测网 2015-11-20 19:23
《意见》提出以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示范推动、持续改进为基本原则,充分发挥国家智慧城市标准化工作协调机制的作用,集中研究机构、企业和专家的力量,推动智慧城市标准体系和评价指标体系的建设和实施,特别优先支持核心关键急需标准,基础通用标准,重点领域国际标准的研制。同时,鼓励地方积极参与智慧城市国家标准的应用实施、试点、示范工作,并在实施过程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积累经验,不断改进.
《意见》明确到2017年,将完成智慧城市总体、支撑技术与平台、基础设施、建设与宜居、管理与服务、产业与经济、安全与保障7个大类20项急需标准的制订工作,到2020年累计完成50项左右的标准。同时,从2015年起至2016年同步开展整体指标及成熟领域分项指标试评价工作,到2018年初步建立我国智慧城市整体评价指标体系,到2020年实现智慧城市评价指标体系的全面实施和应用。《意见》同时提出强化工作机制、加强宣贯培训、加大资金投入、重视人才培养、推进国际交流等措施保障工作任务有效落实。
来源: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