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杂类灯具-附加要求
机构所在地:广东省广州市
检测项:灯具分系列要求 检测样品:灯具总要求和试验 标准:《灯具总要求与试验》 GB 7000.1-2007 IEC 60598-1:2008 EN 60598-1:2008+A11
机构所在地:广东省深圳市
机构所在地:广东省广州市
机构所在地:广东省东莞市
检测项:全部项目 检测样品:灯用电子线路控制产品 标准:灯的控制装置 第2-11部分:与灯具联用的杂类电子线路的特殊要求 IEC 61347-2-11:2001 EN 61347-2-11:2001
检测项:全部项目 检测样品:灯用电子线路控制产品 标准:灯的控制装置 第2-11部分:与灯具联用的杂类电子线路的特殊要求 IEC 61347-2-11:2001 EN 61347-2-11:2001
检测项:耐热 检测样品:固定式通用灯具 标准:灯具 第2-1部分:固定式通用灯具 安全要求 IEC 60598-2-1:1979+A1:1987 EN 60598-2-1:1989
机构所在地:上海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