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报价:799 元
服务周期:5 工作日
认可资质:CMA CNAS
服务地点:上海市 静安区
适用范围:纺织品与服装
标签: GB 18401
纺织产品在印染及后整理等过程中需加入各种染料、助剂等整理剂,这些整理剂中都含有对人体有害的物质。因此, 必须遵守基本的安全技术要求, 使纺织产品在生产、流通和消费过程中能够保障人体健康及人身安全。
项目 |
A类 婴幼儿纺织产品 |
B类 直接接触皮肤产品 |
C类 非直接接触皮肤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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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醛含量/(mg/kg) |
≤20 |
≤75 |
≤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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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值① |
4.0~7.5 |
4.0~8.5 |
4.0~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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染色牢度②/级 |
耐水(变色、沾色) |
3-4 |
3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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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酸汗渍(变色、沾色) |
3-4 |
3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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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碱汗渍(变色、沾色) |
3-4 |
3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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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干摩擦 |
4 |
3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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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唾液(变色、沾色) |
4 |
- |
- |
异味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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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mg/kg) |
禁用 ( 限量值≤20 ) |
①后续加工工艺中必须要经过湿处理的非最终产品,pH值可放宽至4.0~10.5之间。
②对需经洗涤褪色工艺的非最终产品、本色及漂白产品不要求;扎染、蜡染等传统手工着色产品不要求;耐唾液色牢度仅考核婴幼儿纺织产品。
③婴幼儿纺织产品必须在使用说明上标明“婴幼儿用品”字样,其他产品应在使用说明上标明所符合的基本安全技术要求类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