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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检测网 2015-10-15 00:33
具体内容如下:
1. 三聚氰胺为原料的器具、容器、包装材料的三聚氰胺溶出限量由30 mg/L修改为2 mg/L。
2.器具、容器、包装材料生产所使用润滑剂等加工助剂,与食品、食品添加剂同样只应该使用没有安全隐患的物品,为此制定了相关具体标准。
3.“玻璃纸”名称改为“加工纤维素”,产品形态由单一的卷筒状改为卷筒状和纤维素等形态。
4.咖啡机等只作为特定容器使用的器具,规定其溶出实验只使用对应食品溶液进行。
信息来源:http://www.wtociq.gov.cn/newsinfo/viewnewsinfo.aspx?id=BCAD0CF8285559E5
来源:厦门WT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