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石棉

石棉

简介   

石棉,石绵

石棉简介 石棉,又称石绵,是天然的纤维结晶状的6大硅酸盐类矿物质的总称(Asbestos, 5.5FeO, 1.5MgO, 8SiO2, H2O)丝绢光滑,富有弹性。 石棉的应用 由于石棉的纤维柔软,具有绝热、耐高温、绝缘、隔音、耐腐蚀、耐酸碱和耐磨等特性,在制造业中有相当多的用途,例如耐火的石棉纺织品、绝缘棉/板等石棉制品,及各种绝热材料等,被广泛...查看详情>>

石棉

简介   

石棉,石绵

石棉简介
石棉,又称石绵,是天然的纤维结晶状的6大硅酸盐类矿物质的总称(Asbestos, 5.5FeO, 1.5MgO, 8SiO2, H2O)丝绢光滑,富有弹性。

石棉的应用
由于石棉的纤维柔软,具有绝热、耐高温、绝缘、隔音、耐腐蚀、耐酸碱和耐磨等特性,在制造业中有相当多的用途,例如耐火的石棉纺织品、绝缘棉/板等石棉制品,及各种绝热材料等,被广泛应用于建筑、汽车、船舶等品中。

石棉的危害
国际卫生组织将石棉定义为1类致癌物质,它的使用对人类健康及生活工作环境可能造成较大的伤害。一旦发现含石棉材料,正确的做法是对该材料进行评估、管理、移除,移除后的废物也需要按照国家要求特殊处理。

石棉在应用中也存在弊端。极其微小的石棉纤维飞散到空气中,一旦被吸入到人体肺部后,经过20到40年的潜伏期,非常容易诱发尘肺病、肺癌等肺部疾病。石棉公害问题已在世界各国受到不同程度关注和整治。在欧洲,预测到2020年因石棉引发的肺癌而致死的患者将可能达到50万人。而在日本,预测到2040年将有10万人因石棉肺而死亡。

石棉的管控要求

1、欧盟REACH法规附录17限制列表的第6条规定禁止使用石棉;欧盟各成员国在市场执法中也高度关注高风险产品,自2010年至今已通报数十款含石棉的危险产品,执法机构对危险产品均采取召回、下架、销毁等处理措施;

2、2009年6月5日,国际海事组织(IMO)通过了MSC.282(86)决议,要求自2011年1月1日起所有船舶禁止新装含有石棉的材料;

3、新加坡自1989年起禁用石棉;日本自2006年起禁用石棉;韩国自2011年起禁用石棉;土耳其自2011年起禁用石棉;加拿大自2016年6月22日起禁止含青石棉的产品;新西兰自2016年10月1日起禁止进口含石棉产品。

4、荷兰政府对船舶石棉严格禁止,如有发现石棉将被要求限期整改,并要求船舶石棉移除、清洁、去污染及重新入驻检查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公司进行。

5、澳大利亚政府要求2003年12月31日起船上不得使用石棉材料;在此之前已安装上船的材料,不得对工人构成危害,如果可能构成危害,则考虑移除或做相应的管理。

6、美国环保署专门颁布了石棉危害应急法案,要求对于石棉的调查、管理、移除设计、施工现场监督和移除工人参加专门培训并获得资质。

7、我国也对石棉移除及管理发布了一系列国家及行业标准。如GBZ/T193-2007,GBZ/T 192.5-200,GBZ2.1-2007。

检测项目   

收起百科↑ 最近更新:2017年06月07日

搜索条件

客户服务

X
  • 刘小姐
  • 182 1045 5572
  • 2083321338
  • 客服热线:400-818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