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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检测网 2014-11-27 21:36
欧盟RoHS指令全称《关于限制在电子电器设备中使用某些有害成分的指令》(Restriction of Hazardous Substances),于2006年7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2011年7月1日,欧盟在官方公报(OJ)上发布了新版RoHS指令——指令2011/65/EU。
RoHS管理范围:
交流电1000伏特,直流电1500伏特以内的电子电气产品。
RoHS管理要求:
RoHS限制的有毒有害物质:
–Lead铅;
–Mercury汞;
–Cadmium镉;
–Chromium (VI)六价铬.
多溴联苯–Polybrominatedbiphenyls (PBBs);
多溴联苯醚–Polybrominated diphenyl ethers (PBDEs).
RoHS最高限量指标是:
·镉:0.01%(100ppm);
·铅、汞、六价铬,多溴联苯,多溴联苯醚:0.1% (1000ppm).
优先评估物质:
六溴环十二烷(HBCDD)
邻苯二甲酸(2-乙基己基酯)(DEHP)、
邻苯二甲酸丁苄酯(BBP)
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
【RoHS送检提示】
1、优先评估物质测试非强制性要求,可参考买家要求或企业自身要求安排。
2、RoHS化学测试主要适用于均质材料,整机测试可参考IEC 62321的整机测试方法;
3、金属、玻璃等材料仅需要测试铅、汞、镉、六价铬四项重金属;
4、取得以上检测项目CNAS认证资质的实验室出具的检测报告均被欧盟认可。
来源:嘉峪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