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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检测网 2019-04-11 22:25
国家监管部门针对医疗器械行业的管理越来越严格,相关法规文件不断被制修订、发布实施,从业人员在关注日常繁忙工作的同时还要不断去关注新法规的施行日期,学习并掌握新法规的要求。为了使大家能快速高效的学习到法规文件内容的要点,本文将以医疗器械的注册、生产、经营、使用、监督管理等环节为框架,梳理法规文件对各环节的具体要求的要点。
本文所涉及的法规文件
1、《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0号)
修订日期:2014年2月12日国务院第39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2014年6月1日施行;2017年5月4日第二次修订。
施行日期:2017年5月19日公布并施行。
2、《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号)
发布日期:2014年7月30日
施行日期:2014年10月1日
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的要点
申请条件
备案产品应是列入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目录的医疗器械及体外诊断试剂分类子目录中的第一类体外诊断试剂,或经分类界定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
国内企业:
1、满足《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要求;
2、备案人应当是在市辖区范围依法进行登记的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3、备案人应当建立与产品研制、生产有关的质量管理体系,并保持有效运行;
4、具备与所生产产品相应的生产场地、环境条件、基础设施;
5、具备与所生产产品相应的技术人员、检验仪器、管理制度、售后服务能力。
进口企业:
1、办理备案的进口医疗器械,应当在备案人注册地或者生产地址所在国家(地区)获得医疗器械上市许可;
2、备案人注册地或者生产地址所在国家(地区)未将该产品作为医疗器械管理的,备案人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包括备案人注册地或者生产地址所在国家(地区)准许该产品合法上市销售的证明文件;
3、境外备案人办理进口医疗器械备案,应当通过其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代表机构或者指定中国境内的企业法人作为代理人办理。
产品备案的时限、收费及资料
审批收费:免费办理。
审批时限:当场办结。
首次产品备案递交资料:
1、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表
2、安全风险分析报告
医疗器械应按照YY 0316《医疗器械风险管理对医疗器械的应用》的有关要求编制,主要包括医疗器械预期用途和与安全性有关特征的判定、危害的判定、估计每个危害处境的风险;对每个已判定的危害处境,评价和决定是否需要降低风险;风险控制措施的实施和验证结果,必要时应引用检测和评价性报告;任何一个或多个剩余风险的可接受性评定等,形成风险管理报告。
体外诊断试剂应对产品寿命周期的各个环节,从预期用途、可能的使用错误、与安全性有关的特征、已知和可预见的危害等方面的判定及对患者风险的估计进行风险分析、风险评价及相应的风险控制的基础上,形成风险管理报告。
3、产品技术要求
产品技术要求应按照《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编写指导原则》编制。
4、产品检验报告
产品检验报告应为产品全性能自检报告或委托检验报告,检验的产品应当具有典型性。
5、临床评价资料
(1) 详述产品预期用途,包括产品所提供的功能,并可描述其适用的医疗阶段(如治疗后的监测、康复等),目标用户及其操作该产品应具备的技能/知识/培训;预期与其组合使用的器械。
(2)详述产品预期使用环境,包括该产品预期使用的地点如医院、医疗/临床实验室、救护车、家庭等,以及可能会影响其安全性和有效性的环境条件(如温度、湿度、功率、压力、移动等)。
(3)详述产品适用人群,包括目标患者人群的信息(如成人、儿童或新生儿),患者选择标准的信息,以及使用过程中需要监测的参数、考虑的因素。
(4)详述产品禁忌症,如适用,应明确说明该器械禁止使用的疾病或情况。
(5)已上市同类产品临床使用情况的比对说明。
(6)同类产品不良事件情况说明。
6、产品说明书及最小销售单元标签设计样稿
医疗器械应符合相应法规规定。进口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交境外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或者认可的说明书原文及其中文译本。
体外诊断试剂产品应按照《体外诊断试剂说明书编写指导原则》的有关要求,并参考有关技术指导原则编写产品说明书。进口体外诊断试剂产品应提交境外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或者认可的说明书原文及其中文译本。
7、生产制造信息
(1)概述生产过程的相关情况。无源医疗器械应明确产品生产加工工艺,注明关键工艺和特殊工艺。有源医疗器械应提供产品生产工艺过程的描述性资料,可采用流程图的形式,是生产过程的概述。体外诊断试剂应概述主要生产工艺,包括:固相载体、显色系统等的描述及确定依据,反应体系包括样本采集及处理、样本要求、样本用量、试剂用量、反应条件、校准方法(如果需要)、质控方法等。
(2)应概述研制、生产场地的实际情况。
8、证明性文件
(1)境内备案人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境外备案人提供:
1)境外备案人企业资格证明文件。
2)境外备案人注册地或生产地址所在国家(地区)医疗器械主管部门出具的允许产品上市销售的证明文件。备案人注册地或生产地址所在国家(地区)不把该产品作为医疗器械管理的,备案人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包括备案人注册地或生产地址所在国家(地区)准许该产品合法上市销售的证明文件。如该证明文件为复印件,应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
3)境外备案人在中国境内指定代理人的委托书、代理人承诺书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者机构登记证明复印件。
9、符合性声明
(1)声明符合医疗器械备案相关要求;
(2)声明本产品符合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目录或相应体外诊断试剂分类子目录的有关内容;
(3)声明本产品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并提供符合标准的清单;
(4)声明所提交备案资料的真实性。
生产许可备案资料
1、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表
2、所生产产品的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5、生产、质量和技术负责人的身份、学历、职称证明复印件
6、生产管理、质量检验岗位从业人员学历、职称一览表
7、生产场地的证明文件,有特殊生产环境要求的还应当提交设施、环境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8、主要生产设备和检验设备目录
9、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目录
10、工艺流程图
11、经办人授权证明
12、其他证明性材料
来源:医疗装备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