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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发布312项PFAS物质的报告规则

嘉峪检测网        2024-08-29 16:32

2024年7月27日,加拿大政府根据《加拿大环境保护法,1999年》(CEPA 1999)第71条发布了一项通知(Notice),要求加拿大企业提供有关在2023日历年内生产、进口或作为单独物质、混合物或物品使用的全氟烷基和多氟烷基物质(PFAS)的信息。报告要求适用于通知中列出的312种PFAS化合物(物质清单:https://canadagazette.gc.ca/rp-pr/p1/2024/2024-07-27/html/sup-eng.html)。

 

1. 以下情况需要提供信息进行报告:

 

生产总量超过1000g(312种PFAS物质);

 

进口总量超过10g(293种PFAS物质),或进口总量超过100kg(26种+13种PFAS物质),如其单独存在,或在混合物、产品或12类特别指明物品类别中超过1ppm;

 

进口总量超过100kg(312种PFAS物质),其存在于12类特别指明物品类别之外的物品中浓度超过1ppm;

 

使用总量超过10g(312种PFAS物质),单独使用或在制造混合物、产品或制成品时浓度超过1ppm。

 

2. 上述提到的12类特别指明的物品

 

(i) 拟供14岁以下儿童使用或为其使用的;

 

(ii) 拟与个人粘膜接触的;

 

(iii) 按预期使用的方式使该物质可被吸入,或与个体发生皮肤或口腔接触;

 

(iv) 炊具,或拟直接接触已加热食物或饮料的烹调或上菜用具;

 

(v) 食品包装材料,包括用于或可能直接接触食品或饮料的单杯/一次性碗、盘、杯、其他餐具,以及食品罐和盒盖衬垫;

 

(vi)可重复使用的食物或饮料容器;

 

(vii)食品加工设备,包括在包装和分销之前与食品或饮料接触的传送带、托盘、大桶、喷嘴、模具和切割机;

 

(viii)服装或鞋类,包括救生衣、个人漂浮装置和其他安全服装;

 

(ix)床上用品、睡袋或毛巾;

 

(x)拟供个人使用的家具、床垫、靠垫或枕头,PFAS物质含有在泡沫或皮革或纺织纤维、纱线或织物中;

 

(xi)拟供个人使用的地毯、乙烯基或强化地板,或地板的泡沫衬垫;

 

(xii)PFAS物质预计将从制品中释放;

 

3. 该通知不适用于以下物质,其单独存在,或在混合物中,在产品中或在配置品中:

 

(a)仅在加拿大过境;

 

(b)供私人使用;

 

(c)拟用于实验室分析、科学研究或作为实验室标准品;

 

(d)属于《危险废物和危险可回收材料跨境流动条例》所指的危险废物或危险可回收材料,或包含在其中,并根据本条例签发的许可证出口或进口;

 

(e)是或包含在根据《病虫害防治产品法》注册的病虫害防治产品中;

 

(f)是或包含在根据《肥料法》注册的肥料或补剂中;

 

(g)是或包含在根据《饲料法》注册的饲料中;或

 

(h)与根据《种子法》注册的种子混合或附在种子上。

 

同时,本通知也不适用于符合微型企业定义的任何个人或类别的人。

 

当被需要报告时,相关报告信息需要在2025年1月29日之前通过加拿大环境和气候变化单一窗口(Environment and Climate Change Canada’s Single Window)报告系统提交。在报告截止日期之前,可以要求额外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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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Inter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