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检测资讯 > 监管召回

质检总局通报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等项目不合格

嘉峪检测网        2017-08-21 17:15

2017年第2批,共抽查了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等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80家企业生产的80批次电动自行车产品。

本次抽查依据GB17761-1999《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XXK16-002《助力车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等标准的要求,对电动自行车产品的最高车速、制动性能(干态、湿态)、车架/前叉组合件振动强度、限速装置、整车质量(重量)、把立管静负荷、脚蹬间隙(地面距离、足趾间隙)、鞍座调节夹紧强度(鞍座水平调节夹紧强度、鞍座垂直调节夹紧强度)、绝缘性能、制动断电装置、欠压保护功能、过流保护功能、调整装置等16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发现有6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涉及到车架/前叉组合件振动强度、把立管静负荷、地面距离、整车质量(重量)、最高车速、限速装置项目。具体抽查结果如下:

企业名称 规格型号 抽查结果 主要不合格项目 承检机构
天津市万爱电动车有限公司 TDR08Z 不合格 车架/前叉组合件振动强度、把立管静负荷、地面距离 国家节能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天津德合力电动车有限公司 TDT1367Z 不合格 车架/前叉组合件振动强度、整车质量(重量) 国家节能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乐清市好喜好电动车厂 TDR02Z 不合格 最高车速、整车质量(重量)、把立管静负荷 国家轻型电动车及电池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武汉黄鹤牌电动自行车有限公司 TDR0201Z 不合格 限速装置、整车质量(重量)、把立管静负荷、地面距离 国家轻型电动车及电池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东莞市泉达电动车科技有限公司 TDR31224Z 不合格 车架/前叉组合件振动强度、把立管静负荷 国家轻型电动车及电池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成都鑫辰车业有限公司 TDR01Z15 不合格 车架/前叉组合件振动强度、地面距离 国家轻型电动车及电池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分享到:

来源:AnyTes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