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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检测网 2015-09-13 07:51
2015年1月9日,加拿大卫生部发布《婴儿床、摇篮及摇篮车等类似产品的分类指南》。该指南主要涉及在加拿大生产、进口、广告、销售的婴儿床、摇篮及摇篮车等类似产品;其产品分类依据主要是《婴儿床、摇篮及摇篮车法规》(SOR/2010-261)。
婴儿床、摇篮及摇篮车是根据其功能及睡眠使用面积(Sleeping surface area)进行定义的;如果一个产品同时具有两类产品的功能,则应归属于要求更严格的那一类别。
睡眠使用面积是区别这三类产品的最主要标准。以下标准(见表1)适用于在加拿大生产、销售、广告以及进口至加拿大的婴儿床、摇篮及摇篮车产品。
表1 婴儿床、摇篮与摇篮车的区分
产品 |
睡眠使用面积 |
年龄 |
婴儿床crib |
>5500cm2 |
18个月-24个月 |
摇篮cradle |
>4000cm2且≤5500cm2 |
5个月-6个月 |
摇篮车bassinet |
≤4000cm2 |
3个月-4个月 |
睡眠使用是此类产品的最基本功能。该功能可以从产品名称、市场信息、功能列表、建议使用方式以及外观等方面来确定。 更详细内容见《婴儿床、摇篮及摇篮车等类似产品的分类指南》。
来源:未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