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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检测网 2017-11-16 10:58
1.白俄罗斯
家用及办公室设备与电视等产品强制申请白俄罗斯能效
白俄罗斯主管机关针对家用及办公室设备与电视等产品要求强制申请白俄罗斯能效,此规定将于2018年7月1日开始实施。
主要内容:
(1)家用及办公室设备(待机与关机模式):
l 按照法规NO. 849号决议规定,强制要求申请白俄罗斯能效。
l 适用标准:STB 2248-2012(基于欧盟法规1275/2008)、STB 2485-2016(基于欧盟法规617/2013)。
l 若信息技术类设备(如:平板计算机、笔记本电脑)没有待机模式,制造商需在技术文件中备注说明。
(2)电视(包含带外接电源供应的电视机):
l 按照法规NO. 849号决议规定,强制要求申请白俄罗斯能效。
l 适用标准:STB 2269-2012(与欧盟法规642/2009/EC 相同)、STB 2279-2016(与欧盟法规1062/2010/EU相同)。
l 应按照IEC 62087、IEC 62301要求进行测试。
2.巴西
ANATEL发布Resolution 686
巴西国家通讯管理局 (ANATEL)于2017年10月13日发布一则新法规 (Resolution 686)。
此法规将现有法规作出修定,其中包含电磁兼容、 安全与电磁波吸收比值。此法规将于发布后120天生效。
3.韩国
KATS将修改电池法规
韩国科技标准局(Korea Agency for Technology and Standards--KATS)于2017年10月30日预先公布电池法规(KC62133)修订版。
主要变更内容:
(1)影响范围 - 用于智能手机、笔记本电脑及平板计算机的电池。
(2)新增电芯与电池包的测试项目。
各单位可于2017年12月28日前向KATS针对电池法规修订版提出意见。修订版法规目前暂定于2018年第1季开始实施。
4.墨西哥
墨西哥发布新能效标准NOM-029-ENER-2017
墨西哥官方(Federal Official Gazette of Mexico)于2017年10月27日正式发布外接式电源的最新能效标准(NOM-029-ENER-2017)。
新标准(NOM-029-ENER-2017)将于公布6个月后开始强制实施,实施日期为2018年4月25日。
强制前已进入墨西哥合法贩卖的产品,可持续贩卖至库存售完。
5.塞尔维亚
塞尔维亚公布新版安规及电磁兼容法规
塞尔维亚主管机关(Ministry of Economy)于2017年7月1日通过并公布新版安规及电磁相容法规。
主要变动如下:
(1)新版电磁兼容性及低电压指令证书(CoC)有效期由3年延长至5年。
(2)以下所列设备不再需要申请EMC CoC:
l 未搭配充电器或电源出货,且仅使用可替换电池或连接计算机并由计算机供电的电子设备。
l 除电源设备以外的计算机组件。
l 属于机械安全指令范围的产品。(250V以下用于家用或类似用途的可携式电动工具除外)
l 通过其他验证程序并符合电磁兼容性法规基本要求的产品。
6.泰国
TISI将针对移动电源进行强制安全认证
泰国工业标准协会(Thai Industrial Standards Institute-TISI)将把移动电源列入安规管制范围。预计实施标准:TIS 2879-25XX (20XX) (因目前仍在草稿阶段,尚未公布标准编码)
(1)管制范围:
对于便携式移动电源和任何带有高达6伏直流输出充电电路的二次电池,至少一个充电端口的便携式能量存储装置的安全要求。该标准还包括支持电子电气设备快速充电的外部电压移动电源。此外,还适用于在预期能预见得到被误用的移动电源。
(2)不在管制内的产品:
l 任何能够为其他设备充电,但其主要功能不是充电的内部电池设备,例如便携式扬声器和笔记本电脑
l 超出6伏直流输出的移动电源(如汽车启动装置)
l 不间断电源(UPS)系统。
强制日期尚未公告,待有进一步消息,UL会再实时更新。
7.越南
MIC颁布新通告 Circular 18/2017/BTTTT
越南信息和通讯管理局(Ministry of Information and Communications of the Socialist Republic of Vietnam- MIC)颁布新通告(Circular 18/2017/BTTTT),宣布适用于无线宽带设备的电磁兼容性的测试技术法规(QCVN 112:2017/BTTTT)增项事宜。
新标准(QCVN 112:2017/BTTTT)与现有标准 (QCVN 18: 2014/BTTTT)将同时适用于以下产品类别并作为产品认证电磁兼容性的测试规范:
(1)有扩频技术的2.4GHz无线装置;
(2)在5150 MHz至5350 MHz,5470 MHz至5725 MHz和5725 MHz至5850 MHz频段工作的无线装置;
(3)在57-66 GHz频段工作的无线装置;
(4)带有TDD和FDD技术的BWA/WiMAX装置。
来源:厦门WT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