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电磁辐射危害
检测项:对辐射危害有辅助保护功能 检测样品:保健食品 标准:《保健食品检验与评价技术规范》2003年版 保健食品功能学评价程序与检验方法规范 第二部分 功能学评价检验方法 (十四)
机构所在地:北京市
机构所在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
机构所在地:山东省济南市
机构所在地:福建省厦门市
检测项:电磁辐射骚扰 检测样品:工业、科学、医疗设备 标准:《电磁兼容 限值 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 电流≤16A)》 GB17625.1-2012/ IEC61000-3-2:2009
机构所在地:陕西省西安市
机构所在地:湖北省武汉市
机构所在地:北京市
机构所在地:广东省深圳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