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EC 60598-1:2014 灯具 第1部分:一般要求和测试

  • IEC 60598-1:2014 灯具—第1部分:一般要求和测试

    IEC 60598-1:2014  Luminaires–Part 1: General requirements and tests

    IEC 60598 的第 1 部分规定了灯具的一般要求,包括在高达 1 000 V 的电源电压下工作的电光源。
    本标准的测试包括:分类、标记、机械结构、电气结构和光生物安全。
    本第 1 部分的每一节都应与本第 0 节和其他参考的相关章节一起阅读。
    IEC 60598-2 的每个部分都详细说明了对电源电压不超过 1 000 V 的特定类型的灯具或灯具组的要求。
    易于修订,并在认识到需要时添加附加部分。
    国际照明委员会 (CIE) 正在考虑提供灯具的光度数据,因此未包含在本第 1 部分中。
    本第 1 部分包括对装有电压脉冲标称峰值不超过表 11.2 的点火器的灯具的要求。这些要求适用于点火器内置于镇流器中的灯具以及点火器与镇流器分离的灯具。
    对于灯具内置点火器的灯具,要求正在考虑中。
    对半灯具的要求包含在本第 1 部分中。
    一般而言,本第 1 部分涵盖了灯具的安全要求。第 1 部分的目的是提供一组要求和测试,这些要求和测试被认为普遍适用于大多数类型的灯具,并且可以根据 IEC 60598-2 的详细规范的要求进行调用。因此,本第 1 部分本身不被视为任何类型灯具的规范,其规定仅适用于特定类型的灯具,其范围由 IEC 60598-2 的相应部分确定。
    IEC 60598-2 的部分,在参考第 1 部分的任何部分时,指定了该部分的适用范围和执行测试的顺序;
    它们还包括必要的额外要求。
    第 1 部分各节的编号顺序没有特别的意义,因为它们的规定适用的顺序是由 IEC 60598-2 的相应部分为每种类型的灯具或灯具组确定的。 IEC 60598-2 的所有部分都是独立的,因此不包含对 IEC 60598-2 其他部分的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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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规标准
  • 2021-08-28
  • 电子电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