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S EN 60950-1:2006 信息技术设备 安全 第1部分:一般要求(316页)

  • BS EN 60950-1:2006 Information technology equipment — Safety —Part 1: General requirements
    BS EN 60950-1:2006 信息技术设备 安全 第1部分:一般要求

    1.1.1 本标准涵盖的设备 本标准适用于额定电压不超过 600 V 的市电供电或电池供电的信息技术设备,包括电气业务设备及相关设备。
    本标准也适用于以下信息技术设备:
    − 设计用作电信终端设备和电信网络基础设施设备,无论电源如何;
    - 设计并打算直接连接到电缆分配系统或用作电缆分配系统中的基础设施设备,无论电源如何;
    − 设计使用交流电源作为通信传输介质(见第 6 条注 4 和 7.1 条注 4)。
    本标准也适用于用于信息技术设备的组件和组件。如果包含此类组件和子组件的完整信息技术设备确实符合标准,则预计此类组件和子组件不会符合标准的各个方面。
    注 1:未安装的组件和子组件可能不符合的方面的示例包括额定功率的标记和危险部件的接近。
    注2:本标准可适用于设备的电子部件,即使该设备不完全属于其范围,例如大型空调系统、火灾探测系统和灭火系统。某些应用程序可能需要不同的要求。
    本标准规定了旨在降低可能与设备接触的操作员和外行人员以及特别说明的服务人员发生火灾、触电或受伤风险的要求。
    本标准旨在降低已安装设备的此类风险,无论它是由互连单元系统还是独立单元系统组成,但须按照制造商规定的方式安装、操作和维护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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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规标准
  • 2022-01-06
  • 电子电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