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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认定评审对不符合项和观察项的要求

嘉峪检测网        2018-06-07 09:16

不符合项和观察项的判定依据:

 
  1.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判定依据是《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

  2. 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过程、运行记录、人员操作的判定依据是《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包括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等)、检测标准/方法、校准规法/方法等。

不符合项和观察项判定时,应本着就近的原则,选择与缺陷事实最相近文件和条款的规定。

不符合项应事实确凿,其描述应客观公正,如具体的检测记录、检测报告、检测校准的标准/方法及具体活动等,在保证可追溯的前提下,应尽可能简洁,不加修饰。

对多个同类型的不符合项,评审组内部会议时,应汇总成一个典型的不符合项。

对多场所实验室开具的不符合项报告应注意:对各个场所实验室都有的相同的不符合项,应统一开一份不符合项;如果属于总部的问题,不符合项应开在总部的管理机构;如果是涉及部分分场所实验室的不符合项,可在不符合项报告中,注明发现问题的相应分场所。

严禁评审组对有确凿数据表明不符合项事实的问题,只作口头交流,而不开不符合项的报告。

 

  1. 被评审实验室的某些规定或采取的措施可能导致相关的质量活动达不到预期的效果,尚无证据表明不符合项情况已发生。

  2. 评审组已产生疑问,但在现场评审期间由于客观原因无法进一步核实,对是否构成不符合项不能做出准确的判断。

评审组开具的观察项报告应将事实描述清楚,以便实验室进一步调查和落实。

观察项的提出,是为了提请实验室注意,实验室应纳入其改进系统,必要时应制定纠正措施或预防措施。

对于观察项,评审组不一定要求实验室提供书面整改报告,但应要求实验室对其观察项进行说明,随整改材料上报。

在监督评审和复评审时,评审组应关注上次评审时开出的观察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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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AnyTes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