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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检测网 2024-08-22 14:58
【问】我公司计划研发生产一款可调弯导管,该产品用于以介入治疗方式进入心血管系统,为介入治疗建立通道。产品分类为03 -13-02(神经和心血管手术器械-心血管介入器械-导引导管),管理类别为Ⅲ类。 该可调弯导管为一次性使用耗材,由手柄和导管部分组成,其中导管部分涉及特殊的生产工艺,需要特定的设备才能生产。 问题: 1、能否将导管部分委托具备生产条件的其他生产企业生产?我公司会对导管部分进行来料检验并在自有生产场地完成其余生产步骤。 2、对于导管部分委托生产的企业的资质,该企业具备YY0287/ISO13485的体系认证证书,是否还要求该企业必须具备同类产品的国内注册证/生产许可证或CE或者FDA的相关证书? 3、对外包方的管理,除考虑《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与对方签订质量协议及委托协议外,是否有额外的要求?
【答】导管部分的委托生产应至少按照供应商进行管理,企业应对生产导管企业的生产能力、质量保证能力、风险管理能力等进行评估;双方应当签订质量协议,明确生产的内容、质量标准或技术要求、验收准则及双方责任等,协议内容中应当明确相关工艺、验证与确认、放行条件、变更及沟通机制等要求。
来源:核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