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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检测网 2025-04-16 18:23
内容提要:汇总截至2024年10月底的内窥镜用活检袋类产品注册情况,梳理目前已获批的此类产品注册概况,结合注册技术审评工作中关于此类产品的常见问题及重点关注内容(包括产品名称、产品性能研究、生物相容性评价、灭菌研究、可用性、稳定性研究、说明书编制等)进行分析研究,供此类医疗器械注册申请人在设计开发以及技术审评人员在技术审评时参考。
关 键 词:内窥镜用活检袋 注册概况 技术审评要点
近几十年来,随着技术的进步和装备的更新,内窥镜下的微创手术因其创伤小、恢复快的优势而得到推广普及[1]。在内窥镜手术中,尤其是腹腔镜手术,经常需要将切除的组织或异物(如结石)取出体外。为此,会使用到内窥镜用活检袋(以下简称“活检袋”)[2]。根据是否配备输送装置,内窥镜用活检袋可分为有输送装置型和无输送装置型。在腔镜手术过程中,医生会通过手术通道将活检袋送入体内并打开,随后把体内的活检样本或人体组织/ 异物放入其中,紧固结扎绳,最后再经手术通道将其取出体外。目前,针对内窥镜用活检袋产品尚未制定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也未发布相关的注册审查指导原则。因此,注册申请人和技术审评人员缺乏可参考的技术文件,可能导致对该产品的理解存在较大差异。基于此,本文结合已批准的产品及注册技术审评工作中关于此类产品的常见问题与重点关注内容进行了总结,旨在为相关人士提供参考。
1.活检袋产品注册概况
1.1 活检袋产品注册区域分布情况
截至2024年10月,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医疗器械”板块进行数据查询,以“活检袋”“取物袋”以及“标本袋”为关键词进行检索,共有138 个注册产品,其中进口产品3 个,国内注册产品分布在17 个省及直辖市,其中江苏省、浙江省、广东省和湖南省注册产品数量较大,占国内注册产品数量的74%,具体情况见表1 和图1。
1.2 产品类别及编码
根据《医疗器械分类目录》,该产品按二类医疗器械进行管理,分类编码为06-16-06。根据已批准注册的产品注册证编号,结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中关于产品注册证编号规则的描述,在梳理的138 个已批准注册产品中,发现对于活检袋产品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中的分类归属认识还存在差异,如图2 所示,其中有17 个产品被归入到《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02 无源手术器械子目录下,占批准产品的12.3%,其余产品均被归入到《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06 医用成像器械子目录下,占批准产品的87.7%。
1.3 产品名称核心词使用情况
由于产品名称涉及到医疗器械产品在上市后市场销售的问题,如能否进入医保收费目录、能否进入医院采购招标目录等,当前业界对于医疗器械产品名称关注度较高。对已批准注册的138 个产品的产品名称核心词进行梳理,其中有1 个产品采用“标本袋”作为核心词,2 个产品采用“活检袋”作为核心词,其余135 个产品均采用“取物袋”作为核心词,具体情况见表1。
1.4 产品适用范围描述情况
根据《医疗器械分类目录》,该产品的适用范围为“用于腔镜手术时将活检样本从手术区域取出”,而该产品在实际使用中除可用于活检样本外还可用于切除组织以及异物的取出,因此部分注册申请人在注册申报时其适用范围会包含异物取出的描述。对于已注册批准的产品进行梳理,共76个产品包含异物取出的描述,占已批准注册产品的55%。
2.活检袋产品技术审评要点
鉴于该产品目前尚无相关标准及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本文根据国家药监局《关于公布医疗器械注册申报资料要求和批准证明文件格式的公告》[3](2021 年第121 号)附件5的要求并结合注册技术审评工作中关于此类产品的常见问题,就活检袋产品的技术审评要点归纳如下。
2.1 产品名称
产品名称应当符合《医疗器械通用名称命名规则》《医用成像器械通用名称命名指导原则》的要求。《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免于临床评价医疗器械目录》以及《医用成像器械通用名称命名指导原则》等文件中均采用“内窥镜用活检袋”作为此类产品的特征词,但目前已注册产品大部分均以“取物袋”作为核心词,同时考虑到此类产品除用于取活检组织外还可用于取出结石等异物,基于此,建议使用“内窥镜用活检袋”“内窥镜用标本取物袋”作为产品名称核心词,将使用形式、提供方式等作为特征词,例如,一次性使用内窥镜用活检袋、一次性使用内窥镜用标本取物袋。
2.2 产品性能研究
应当结合临床需求来制定产品的性能指标及其接受标准。活检袋产品的临床需求通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与配套器械(如腹部穿刺器等)的配合,袋口的撑开,袋体的容积,袋体的牢固和抗穿刺,袋体的密封,获取标本/ 异物后活检袋的回撤,对人体组织无毒无刺激等,注册申请人应当充分调研临床需求并将其准确转化为设计开发输入的明确要求,并最终进行验证。在选择性能验证用样品时需要充分考虑其型号的典型性,通常应当考虑活检袋材质的差异、结构的差异以及加工方式(如不同的灭菌方式)的差异。
通常考虑的性能要求包括:外观,尺寸(插入部分的最大宽度、工作长度、袋口尺寸),操作性能,各使用部位的连接强度(如拉绳与袋体、拉绳与拉环等),拉绳的强度,袋体接合处的连接强度,袋体密封性能,袋体容积,耐腐蚀性,化学性能(澄清度和色泽、酸碱度、重金属、还原物质、蒸发残渣等),环氧乙烷残留量,无菌。
检索FDA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数据库以及国内活检袋产品的不良事件信息,活检袋袋体破裂为该类产品的主要不良事件。对用于装载恶性肿瘤组织的活检袋破裂,可能导致恶性肿瘤组织在体内的异位定植,引起的后果非常严重。活检袋袋体本身为高分子薄膜材料,为半透明状或浅黄色等,肉眼识别度较低,袋体破裂后可能产品薄膜碎片,在体内较难被发现和找出,其碎片遗留体内风险较大。因此,建议注册申请人对活检袋袋体的抗穿刺性能进行研究,可参考YY/T 0616.4-2018[4] 建立活检袋的抗穿刺性能试验方法并开展研究,可选取已上市并被临床广泛接受的产品作为对照样品开展对照研究。
2.3 生物相容性评价
对于活检袋与人体直接或间接接触的部分,应当进行生物相容性评价。按照GB/T 16886《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系列标准、《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和审查指南》[5] 要求开展生物相容性评价,活检袋属于与组织接触的短期外部接入医疗器械,需考虑的生物学评价终点至少包括:细胞毒性、致敏反应、皮内反应、材料介导的致热性、急性全身毒性。
由于GB/T 16886.1-2022[6] 已经于2023 年5 月1 日实施,此类产品较以往按照GB/T 16886.1-2011[7] 开展生物相容性评价时需要考虑的终点多出了材料介导的致热性和急性全身毒性两项,应予以关注。考虑到该产品与人体组织直接接触,建议选择皮内反应而不是皮肤刺激作为生物学评价终点。在开展生物学试验时,应关注样品制备方法的适宜性。如采用浸提液作为试验样品的,其浸提液的制备应符合GB/T 16886.12-2017[8] 的要求,重点考虑使用浸提介质的种类(推荐采用极性和非极性两种介质)、浸提介质与试验样品的比例、浸提温度以及浸提时间等。
2.4 灭菌工艺研究
当前上市的活检袋均为一次性使用无菌提供的产品。该产品通常采用环氧乙烷灭菌或辐射灭菌。可参考GB 18279《医疗保健产品灭菌 环氧乙烷》系列标准、GB 18280《医疗保健产品灭菌 辐射》系列标准等,开展灭菌工艺研究并提供灭菌研究资料。
环氧乙烷灭菌方法本身为低温灭菌,对产品的伤害小且其灭菌成本低,当前大多数的无菌医疗器械均选择采用环氧乙烷对产品进行灭菌。开展环氧乙烷灭菌确认时应对其所用的灭菌挑战装置,特别是内部挑战装置制作的适宜性进行充分的评估,应将生物指示物置于产品“最难灭菌的位置”,可考虑将生物指示物置于折叠活检袋的最内层。对于采用环氧乙烷灭菌的产品,环氧乙烷及二氯乙醇是其常见的加工残留物,考虑到活检袋产品通常折叠为多层结构后再进行灭菌,对于环氧乙烷的扩散和解析会带来额外的挑战,在环氧乙烷灭菌及解析过程的设计开发中均应予以充分的考虑和验证,确保所采用方法对残留物具有足够的去除能力,保证其降低到可接受水平,残留物残留量的接受标准应参考GB/T 16886.7-2015[9] 予以确定。
已注册的138 个产品中仅2 个产品在其注册证结构组成描述中注明采用辐射灭菌。对于采用辐射灭菌的产品,由于辐射过程对于活检袋可能带来性能上的负面影响,因此,在选择活检袋的制造材料时应予以充分考虑,可参考YY/T 0884-2013[10] 标准开展所选原材料与辐射灭菌工艺适宜性进行评价。在开展灭菌确认活动时,还应对产品的最大耐受辐射剂量予以验证,并确保日常的生产中不会超过经验证的最大剂量。
2.5 可用性研究
活检袋的设计开发应考虑医疗器械可用性工程的要求。
医疗器械可用性工程是医疗器械设计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注册申请人需在质量管理体系设计开发过程的框架下,参考《医疗器械可用性工程注册审查指导原则》[11] 相应内容及可用性相关标准,建立充分、适宜、有效的可用性工程过程。活检袋产品可识别为中、低使用风险医疗器械,应基于风险管理过程开展可用性工程全生命周期质控工作,开展使用错误评估并形成报告,使用错误评估报告用于细化风险管理报告关于可用性的内容,包括基本信息、使用风险级别、核心要素、同类医疗器械上市后使用问题分析、使用风险管理、结论等内容。
2.6 稳定性研究
稳定性研究包括货架有效期研究和运输稳定性研究两部分。
通常采用加速老化方式来验证产品的货架有效期,按照YY/T 0681.1-2018[12] 来开展加速老化研究。“室温或环境温度”应选择能代表实际产品储存和使用条件的温度,建议申采用保守值设计,如25˚C。出于保守性的考虑,所选择的加速老化因子Q10一般不大于2,所选择的加速老化温度不建议超过60˚C。加速老化过程结束后应验证产品以及初包装性能。产品性能验证所选择的试验项目应覆盖可能受老化过程影响的所有项目,对于不受影响的项目,如环氧乙烷残留量等,在加速老化结束后可不进行重复验证。所需验证的初包装性能一般包括外观、封口剥离强度、染色液穿透以及微生物屏障性能等。此外,还应考虑所选用于加速老化试验样品的典型性,其典型性样品选择的原则与开展性能研究用样品典型性选择的原则基本一致,应考虑产品材质差异、结构设计差异、灭菌方式差异以及是否选用了不同的初包装等。
可参考YY/T 0681.15-2019[13] 开展运输稳定性研究。结合产品的运输方式以及可能分销的地区,充分考虑产品在运输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危险源(如震动、振动、温度和湿度的波动等),选择适宜的模拟运输试验项目。对于采用不同包装方式的产品应分别进行运输稳定性验证。
2.7 产品说明书编制
产品说明书和标签的内容应符合《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 号)的要求。考虑到此类产品主要不良事件集中在袋体破裂,建议在说明书中补充提示:取出时请勿暴力牵拉、提示用于尖锐及坚硬物体取出时的警示、配合尖锐器械使用时的警示。此外,袋体容积是使用者在选用不同规格产品时的一项重要参考内容,但是不同厂家对于袋体容积的定义并不一致,因此建议在说明书中明确描述袋体容积并给出其具体含义(未收紧袋口的容积或收紧袋口后的容积)。
3.小结
内窥镜用活检袋是一类临床应用广泛的产品,不同厂家所用材料和结构设计上均会有所区别,近些年来不断有新的注册申请人申报该类产品注册。本文归纳了已注册产品的现状,不同人员对于此类产品的认识,包括产品名称、分类编码、适用范围等均可能存在差异,因此有必要在业内达成统一的共识,以实现对此类产品注册管理的规范和统一。产品设计开发和注册技术审评时都应该关注此类产品的临床需求、原材料的选择以及所采用生产过程的适宜性等,保证拟上市产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本文结合申报资料要求着重梳理了一些技术审评时的重点关注内容,希望能为注册申请人和技术审评人员提供参考。
来源:《中国医疗器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