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主电路过电流时,剩余电流保护器的工作情况
残余应力简介 工件在制造过程中,将受到来自各种工艺等因素的作用与影响;当这些因素消失之后,若构件所受到的上述作用与影响不能随之而完全消失,仍有部分作用与影响残留在构件内,则这种残留的作用与影响。也称残余应力。 残余应力是当物体没有外部因素作用时,在物体内部保持平衡而存在的应力。 凡是没有外部作用,物体内部保持自相平衡的应力,...查看详情>>
残余应力简介
工件在制造过程中,将受到来自各种工艺等因素的作用与影响;当这些因素消失之后,若构件所受到的上述作用与影响不能随之而完全消失,仍有部分作用与影响残留在构件内,则这种残留的作用与影响。也称残余应力。
凡是没有外部作用,物体内部保持自相平衡的应力,称为物体的固有应力,或称为初应力,亦称为内应力。
残余应力的影响
2、对结构刚度的影响
当外载产生的应力δ与结构中某区域的残余应力叠加之和达到屈服点fy时,这一区:域的材料就会产生局部塑性变形,丧失了进一步承受外载的能力,造成结构的有效截面积减小,结构的刚度也随之降低。结构上有纵向和横向焊缝时(例如工字梁上的肋板焊缝),或经过火焰校正,都可能在较大的截面上产生残余拉伸应力,虽然在构件长度上的分布范围并不太大,但是它们对刚度仍然能有较大的影响。特别是采用大量火焰校正后的焊接梁,在加载时刚度和卸载时的回弹量可能有较明显的下降,对于尺寸精确度和稳定性要求较高的结构是不容忽视的。
3、对杆件稳定性的影响
当外载引起的压应力与残余应力中的压应力叠加之和达到fy这部分截面就丧失进一步承受外载的能力,继续承载的杆件的有效截面积减少,杆件刚度降低,稳定承载力降低。残余应力对受压杆件稳定承载力的影响大小,与残余应力的分布位置有关。
残余应力测试仪器
残余应力测试方法
收起百科↑ 最近更新:2017年05月16日
机构所在地:广东省深圳市
机构所在地:广东省东莞市
机构所在地:广东省佛山市
机构所在地:浙江省杭州市
检测项:全部参数 检测样品:照明电气及类似设备 标准:电磁兼容 限值 对每相额定电流≤16A且无条件接入的设备在公用低压供电系统中产生的电压变化、电压波动和闪烁的限制 GB 17625.2-2007
机构所在地:北京市
检测项:谐波电流 检测样品:房间空气调节器、除湿机和其它类似器具 标准:GB 17625.1-2003 电磁兼容限值 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
机构所在地:广东省佛山市
检测项:谐波 检测样品:单端荧光灯 标准:电磁兼容性(EMC)-第3-2部分:限值;谐波电流发射限制(设备每相输入电流为16安培的极限) IEC61000-3-2:2009
检测项:全部参数 检测样品:灯具 标准:灯具分布光度测量的一般要求 GB/T9468-2008
检测项:全部参数 检测样品:荧光灯 标准:荧光灯的电气测量指南 ANSI C78.375-1997
机构所在地:上海市
检测项:部分参数 检测样品:荧光灯用交流电子镇流器 标准:钨丝灯用直流/交流电子降压转换器 性能要求 GB/T 19654-2005 IEC 61047:2004 EN 61047:2004
检测项:部分参数 检测样品:钨丝灯用直流/交流电子降压转换器 标准:钨丝灯用直流/交流电子降压转换器 性能要求 GB/T 19654-2005 IEC 61047:2004 EN 61047:2004
检测项:部分参数 检测样品:荧光灯镇流器 标准:管形荧光灯用镇流器 性能要求 GB/T 14044-2008 IEC 60921:2004+A1:2006 EN 60921:2004+A1:2006
机构所在地:广东省佛山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