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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余应力简介 工件在制造过程中,将受到来自各种工艺等因素的作用与影响;当这些因素消失之后,若构件所受到的上述作用与影响不能随之而完全消失,仍有部分作用与影响残留在构件内,则这种残留的作用与影响。也称残余应力。 残余应力是当物体没有外部因素作用时,在物体内部保持平衡而存在的应力。 凡是没有外部作用,物体内部保持自相平衡的应力,...查看详情>>
残余应力简介
工件在制造过程中,将受到来自各种工艺等因素的作用与影响;当这些因素消失之后,若构件所受到的上述作用与影响不能随之而完全消失,仍有部分作用与影响残留在构件内,则这种残留的作用与影响。也称残余应力。
凡是没有外部作用,物体内部保持自相平衡的应力,称为物体的固有应力,或称为初应力,亦称为内应力。
残余应力的影响
2、对结构刚度的影响
当外载产生的应力δ与结构中某区域的残余应力叠加之和达到屈服点fy时,这一区:域的材料就会产生局部塑性变形,丧失了进一步承受外载的能力,造成结构的有效截面积减小,结构的刚度也随之降低。结构上有纵向和横向焊缝时(例如工字梁上的肋板焊缝),或经过火焰校正,都可能在较大的截面上产生残余拉伸应力,虽然在构件长度上的分布范围并不太大,但是它们对刚度仍然能有较大的影响。特别是采用大量火焰校正后的焊接梁,在加载时刚度和卸载时的回弹量可能有较明显的下降,对于尺寸精确度和稳定性要求较高的结构是不容忽视的。
3、对杆件稳定性的影响
当外载引起的压应力与残余应力中的压应力叠加之和达到fy这部分截面就丧失进一步承受外载的能力,继续承载的杆件的有效截面积减少,杆件刚度降低,稳定承载力降低。残余应力对受压杆件稳定承载力的影响大小,与残余应力的分布位置有关。
残余应力测试仪器
残余应力测试方法
收起百科↑ 最近更新:2017年05月16日
机构所在地:广东省深圳市
检测项:单体燃烧 检测样品:建筑装修材料 标准:《建筑材料或制品的单体燃烧试验》GB/T 20284-2006 《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GB 8624-2012
检测项:10%蒸余物残炭、残炭 检测样品:石化产品 标准:《石油产品残炭测定法(康氏法)》GB/T 268-1987
机构所在地: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检测项:过充电性能 检测样品:密封金属氢化物镍可充单体电池 标准:含碱性或其他非酸性电解质的蓄电池和蓄电池组—便携式密封单体蓄电池 第2部分:金属氢化物镍电池 GB/T 22084.2—2008
检测项:短路保护 检测样品:密封金属氢化物镍可充单体电池 标准:含碱性或其他非酸性电解质的蓄电池和蓄电池组—便携式密封单体蓄电池 第2部分:金属氢化物镍电池 GB/T 22084.2—2008
检测项:循环寿命 检测样品:密封金属氢化物镍可充单体电池 标准:含碱性或其他非酸性电解质的蓄电池和蓄电池组—便携式密封单体蓄电池 第2部分:金属氢化物镍电池 GB/T 22084.2—2008
机构所在地:北京市
检测项:长期贮存性能容量恢复 检测样品:电池 标准:含碱性或非酸性电解液的单体蓄电池和电池组 便携式密封单体蓄电池及电池组的安全要求 IEC 62133:2002 EN 62133:2003
检测项:电池内阻 检测样品:电池 标准:含碱性或非酸性电解液的单体蓄电池和电池组 便携式密封单体蓄电池及电池组的安全要求 IEC 62133:2002 EN 62133:2003
检测项:电池静电放电性能 检测样品:电池 标准:含碱性或非酸性电解液的单体蓄电池和电池组 便携式密封单体蓄电池及电池组的安全要求 IEC 62133:2002 EN 62133:2003
机构所在地:广东省深圳市
检测项:20℃放电性能(额定容量) 检测样品:锂电池 标准:含碱性或其它非酸性电解质的单体蓄电池和蓄电池——便携式锂单体蓄电池和蓄电池组 IEC61960:2011
机构所在地:江苏省苏州市
机构所在地:天津市
检测项:烟密度测定 检测样品:电线电缆 标准:电缆或光缆在特定条件下燃烧的烟密度测定 第2部分:试验步骤和要求 GB/T17651.2-1998idt IEC61034-2:1997
机构所在地:江苏省宜兴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