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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1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标准委委托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在北京组织召开乘用车燃料消耗量第四阶段标准宣贯会。来自汽车企业、行业协会、研究机构、检测中心等140多家单位的280余人参加了会议。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司副巡视员瞿国春、国家标准委工业一部副主任肖寒出席会议并做重要讲话。
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介绍了乘用车燃料消耗量第四阶段标准制定的背景和意义,全面解析了GB 19578—2014《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和GB 27999—2014《乘用车燃料消耗量评价方法及指标》两项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制定过程和主要技术内容。
瞿国春强调,乘用车燃料消耗量第四阶段标准是贯彻落实国务院《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的重要举措,是对我国现有乘用车节能管理的进一步完善和升级。他要求汽车企业要切实执行标准要求,提前做好产品规划,进一步加快节能技术和节能车型的研发、生产和应用,汽标委要抓紧“循环外技术节能效果评价方法”等配套标准的研究制定,持续推动我国汽车工业的节能减排和可持续发展。
肖寒指出,党中央领导要求能效标准要定期更新,并真正执行。工业和信息化部精心组织全国汽标委,修订形成的乘用车第四阶段燃料消耗量标准,既有利于降低汽车能耗,减少消费者的用车成本,也有利于减少汽车排放,是利国利民的标准。本次宣贯会是落实党中央要求的具体行动,也是标准实施的第一步。希望汽车行业企业切实做好第四阶段标准的实施工作。
工业和信息化部介绍了2012年以来乘用车第三阶段标准的实施情况及下一步制定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管理办法的初步思考。2012年下半年至2014年,行业平均燃料消耗量实际值降低2.7%,乘用车排量和整备质量逐年上升,车辆大型化趋势明显,燃料消耗量实际值下降和目标值升高的趋势并存,要实现2015年乘用车平均油耗百公里6.9升的国家目标还有较大挑战,希望行业能高度重视,加快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研发、推广。工业和信息化部将抓紧制定出台基于汽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的积分交易和奖惩办法,在考核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时对新能源汽车、节能汽车给予优惠,允许企业自由交易油耗积分,强制不达标企业必须通过市场购买积分或接受惩罚达到国家标准要求,引导、鼓励企业加快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研发生产。管理办法的制定过程中,将充分听取行业企业意见,也欢迎各位专家和企业积极提出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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